墨玉縣公安局共有36個科、所、隊、室,其中下轄17個派出所,局機關17個科室,2個監管場所(看守所、拘留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墨玉縣公安局
- 主要職責:負責公安行政訴訟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點:墨玉縣
主要職責,黨委分工,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和制度;分析、研究全市社會治安情況;部署全市公安工作,並指導、檢查、督促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貫徹執行的情況。
(二)研究改革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公安上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掌握信息,分析和預測敵情和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情況,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信息並作出對策。
(三)收集、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信息, 負責對危害國內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偵察工作,組織指揮處置嚴重危害社會安定的聚眾鬧事和治安事件。
(四)負責公安行政訴訟和公安行政複議案件應訴及複議等法制工作。
(五)組織指揮全局民警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六)依法組織開展對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本縣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七)組織開展全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八)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經濟民警隊伍的建設和業務培訓;推動全縣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開展,指導治保會等民眾組織的建設。
(九)管理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處理全縣交通事故以及機動車、駕駛員管理工作。
(十)組織實施對本縣的重要外賓以及警衛目標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工作,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和強制戒毒所等。
(十二)組織開展本縣公安科技工作;主管全縣計算機 安全監察和公共信息網路工作,組織實施公安信息技術、刑 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
(十三)規劃、組織本局裝備現代化建設和做好後勤保 障工作。
(十四)制定本局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公安隊伍狀況,組織開展公安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民警的監督,查處或努力、公安隊伍中的違法違紀案件。
(十五)組織指揮武警中隊執行公安工作任務。
(十六)對森林公安科進行業務指導。
(十七)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委分工
1、縣委常委、黨委書記、局長鬍涇平主持公安局全盤工作及業務工作,主管政工組織人事工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警務保障和武警、消防工作,協調兵團、火車站派出所工作;
2、黨委委員、政治委員阿巴拜克·依力協助局長工作,分管隊伍建設、國保、統戰宗教、出入境管理、情報研判工作;
3、黨委副書記、紀檢書記張東風協助局長分管黨建、紀檢、督查、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培訓、保密、檔案工作,分管隊伍建設、信訪、績效考核、機關效能建設工作;
4、黨委委員、副局長吐爾洪·吾買爾分管刑偵、刑事科學技術工作,配合阿政委分管國保工作;
5、黨委委員、副局長耿強分管監管工作,配合政委分管國保和專案偵察工作;
6、黨委委員、副局長顧奎祖分管安全生產、交通管理、社會面巡邏防控工作,配合劉副局長做好綜合治理、社會治安管理工作;
7、黨委委員、副局長劉建新分管警務保障、財務、社會治安、三項建設、綜合治理、戶政、治安、網安、派出所工作,配合顧副局長做好交警工作和安全生產工作;
8、黨委委員、副局長圖爾蓀江·伊明協助局長分管執法質量、對口扶貧工作,分管法制工作,配合張書記做好信訪和績效考核工作;
9、黨委委員、副局長麥麥提江·加帕爾分管經偵、禁毒工作,配合吐副局長做好刑偵工作;
10、黨委委員、副政委劉鵬協助局長分管機關事務、指揮中心工作,分管信息通信、工青婦、計畫生育、老幹部、團支部、精神文明建設工作,配合劉副局長做好信息化建設工作;
11、黨委委員、副局長賽地·胡皮丁協助分管監管工作,配合張書記做好教育訓練和特警(應急分隊)工作;
12、黨委委員、副局長艾尼亞庫甫·毛依東協助阿政委分管國保、戰略支撐點建設、情報信息研判工作;
13、黨委委員、副局長周奇協助分管信息化建設、對口支援工作。
2、黨委委員、政治委員阿巴拜克·依力協助局長工作,分管隊伍建設、國保、統戰宗教、出入境管理、情報研判工作;
3、黨委副書記、紀檢書記張東風協助局長分管黨建、紀檢、督查、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培訓、保密、檔案工作,分管隊伍建設、信訪、績效考核、機關效能建設工作;
4、黨委委員、副局長吐爾洪·吾買爾分管刑偵、刑事科學技術工作,配合阿政委分管國保工作;
5、黨委委員、副局長耿強分管監管工作,配合政委分管國保和專案偵察工作;
6、黨委委員、副局長顧奎祖分管安全生產、交通管理、社會面巡邏防控工作,配合劉副局長做好綜合治理、社會治安管理工作;
7、黨委委員、副局長劉建新分管警務保障、財務、社會治安、三項建設、綜合治理、戶政、治安、網安、派出所工作,配合顧副局長做好交警工作和安全生產工作;
8、黨委委員、副局長圖爾蓀江·伊明協助局長分管執法質量、對口扶貧工作,分管法制工作,配合張書記做好信訪和績效考核工作;
9、黨委委員、副局長麥麥提江·加帕爾分管經偵、禁毒工作,配合吐副局長做好刑偵工作;
10、黨委委員、副政委劉鵬協助局長分管機關事務、指揮中心工作,分管信息通信、工青婦、計畫生育、老幹部、團支部、精神文明建設工作,配合劉副局長做好信息化建設工作;
11、黨委委員、副局長賽地·胡皮丁協助分管監管工作,配合張書記做好教育訓練和特警(應急分隊)工作;
12、黨委委員、副局長艾尼亞庫甫·毛依東協助阿政委分管國保、戰略支撐點建設、情報信息研判工作;
13、黨委委員、副局長周奇協助分管信息化建設、對口支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