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簽證

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簽證

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簽證是指由中國去往塔吉克斯坦共和國所需要辦理的手續。簽證(Visa)是一國政府機關依照本國法律規定為申請入出或通過本國的外國人頒發的一種許可證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簽證
  • 屬性:去往該國辦理的手續
申請須知,申請流程,簽證材料,簽證費用,簽證信息,駐華使館,

申請須知

  1. 中國公民持外交、公務和公務普通護照赴塔免辦簽證。
2. 持因私普通護照者赴塔須辦理簽證。
3. 除外交和公務簽證外,塔簽證還有以下幾類:
(1) 投資人簽證(С):簽發給因商務目的赴塔的國際知名外國企業領導人,且該企業切實參與塔的經濟投資;在塔進行貿易活動或有意在塔發展其貿易項目的大型外國企業的管理人員,以及上述人員的家屬。
(2) 商務簽證(К):簽發給因商務目的(參加商務談判、會議、研討會、論壇、國際會議、招投標、簽署契約、建立聯合企業、考察塔吉克斯坦市場、參加拍賣、展覽和交易會、提供諮詢和審計服務等)赴塔的外國公民。
(3) 勞務簽證(M):簽發給赴塔工作的外國公民,包括根據國際公約和協定赴塔的人員,以及上述人員的家屬。
(4) 旅遊簽證(T)(含旅遊團簽證):簽發給赴塔旅遊的外國公民、或旅遊團組織的以旅遊為目的赴塔的外國團體(不少於5人,但不多於50人);持有旅遊簽證的外國公民須在簽證規定期限(即45日)內從塔國離境。旅遊簽證不能改簽為其他類型的簽證。
(5) 長期留學簽證(0-1):簽發給赴塔國際教育機構學習的外國公民、研究生、博士生,及家屬。
(6) 留學簽證(0-2):簽發給赴塔學習、進行學習實踐、實習、以升學為目的進行短期語言培訓的外國公民及家屬。
(7) 因私簽證(XC):簽發給探訪親友、休假、醫療或其他私人事務赴塔的外國公民。
(8) 自由經濟區簽證(МОИ):簽發給在自由經濟區內進行勞務和經營活動的投資者。
(9) 常住簽證(ИД):簽發給在取得常住居留簽證之前,以常住為目的在塔停留的外國公民。
(10) 駕駛員簽證(H):簽發給進行國際間貨物和旅客運輸的外國駕駛員。
(11) 航空機組簽證(Л):簽發給外國飛行員、領航員、工程師、乘務員以及其他航空機組人員。
(12) 媒體簽證(Ж):簽發給外國記者、攝影師、新聞工作者以及其他外國傳媒機構工作人員及家屬。
(13) 塔國公民配偶簽(ХШ)證:簽發給塔國公民的外國配偶及其子女和養子女。
(14) 體育和文化團體簽證(ВХ):簽發給赴塔進行國際比賽、訓練、文化活動和排演的外國公民及家屬。
(15) 宗教人員簽證(ТД):簽發給在塔境內從事宗教活動或有意在塔境內從事宗教活動的外國宗教組織成員。
(16) 人道主義簽證(Б):簽發給赴塔交運或護送人道主義救助物資的外國公民。
(17) 貿易簽證(ТИ):簽發給從事貿易活動的外國公民。
4. 中國公民經第三國進入塔吉克斯坦可辦理落地簽證。
5. 如外國公民沒有接待方的邀請函,又希望前往塔國,則需向大使館提交申請,內容包括入境目的、逗留期限和擬前往地區。大使館將在14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
6. 如欲前往塔吉克斯坦戈爾諾-巴達赫尚地區,則需在大使館領事處辦理《進入邊境地區(戈爾諾-巴達赫尚自治州)許可證》。
7. 臨時訪塔的外國公民應在抵達目的地的3日內(遇節假日順延)辦理登記手續。

申請流程

1. 簽證申請者確定赴塔目的和行程計畫。
2. 登錄塔駐華使領館官方網站,瀏覽有關簽證申請信息和簽證申請所需材料,下載簽證申請表。
3. 準備簽證申請資料。
4. 到塔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資料,無需面簽。
5. 等候使領館審核或補充材料。
6. 領取簽證,獲得簽證後,應及時仔細核對簽證上的各項信息是否正確,尤其是簽證有效期的起止時間及停留天數是否與所申請的相符,簽證上的個人信息如姓名拼寫是否正確,如發現任何錯誤,應及時與簽證處聯繫。

簽證材料

1. 簽證申請基本材料
(1) 一份填寫好的簽證申請表。
(2) 2張彩色照片,尺寸為3.5x4.5cm。
(3) 有效期超過六個月的護照原件及複印件。
(4) 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2. 依據赴塔目的應提交的材料
(1) 投資人簽證:如投資額大於50萬美元,則需提交外國大型企業或塔投資與國有財產委員會所出具的申請書。
(2) 商務簽證:外國貿易組織法人(無論何種所有制形式)及代表機構所出具的申請書,內容包括入境目的及在塔境內逗留期限。
(3) 勞務簽證:塔境內的邀請方(組織或個人)出具的簽證申請書,內容包括入境目的及在塔境內的逗留期限;關於履行勞務(或提供服務)的勞務或民事法律協定(契約)複印件。
(4) 旅遊簽證:有權在塔境內經營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所出具的希望向外國公民簽發簽證的申請書,內容包括入境目的、旅遊線路及在塔境內的逗留期限;外國公民申請旅遊簽證時需要提供由塔駐外領事機構所在國的旅遊公司出具的簽證申請書,內容包括入境目的、旅遊線路及在塔境內的逗留期限;中國公民單獨赴塔旅遊時則無需旅遊公司出具申請書。在此情況下,塔吉克斯坦共和國駐外領事機構工作人員須證實外國公民的旅遊目的。能夠證明其旅遊目的的檔案有:
(1) 旅遊行程單。
(2) 機票正反面複印件。
(3) 其他檔案。
(5) 留學簽證:教學和科學機構出具的簽證申請書,內容包括入境目的;中學畢業生赴塔留學申請書,或外國留學生的派遣單位出具赴塔實習、按交換項目進行教學實踐或語言學習的申請書。
(6) 長期留學簽證:塔國家教育機構出具的申請函;教學和科學機構的入學通知書(學習、研究生深造、攻讀博士);學生證複印件;高等學院成績單複印件;學習契約;塔教育部出具的關於依照政府間協定招收外國籍留學生的申請書。
(7) 因私簽證:塔內務部移民局出具的通知書。在特殊情況下(常住境外的、配偶為塔國公民的外國公民提出申請等),辦理私人簽證可由公民個人提出申請,而無需提交該通知書。
(8) 自由經濟區簽證:自由經濟區管理局出具的申請函及有效期和相應延長期內的工作許可證;以及有意在自由經濟區內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法人(無論何種所有制形式)出具的申請函。
(9) 駕駛員簽證:企業法人(無論其是何種所有制形式)出具簽證申請函,內容包括入境目的及運輸期限;從事國際運輸業務的許可證;運輸大件貨運的特別許可證;汽車交通意外保險單(需在塔境內認證)的複印件。
(10) 常住簽證:塔駐外機構根據簽證申請函簽發,申請函包括準備在塔從事工作的詳細信息;赴塔旅費及在塔找到工作前的生活保障金;如享有退休金,可以將退休金轉到塔的可能性,以及內務部機關按規定簽發通知書。
(11) 航空機組簽證:飛機機組成員的飛行證明複印件;航空公司或其駐塔代表處出具的書面申請函。
(12) 媒體簽證:傳媒機構工作人員所在國的外事部門出具的照會或外國傳媒機構所出具的簽證申請函,內容包括入境目的和在塔境內逗留期限。
(13) 塔國配偶簽證:塔國公民配偶簽證申請書,內容包括在塔擬從事工作的詳細信息;塔國承認的結婚證明的複印件;赴塔旅費及在找到工作前的生活保障金。
(14) 體育、文化團體簽證:體育和文化團體所在國的外事部門出具的照會或體育和文化團體所在國的國家機關出具的簽證申請函;塔方體育或文化機構出具的申請函,內容包括入境目的、在塔境內逗留期限以及從事的體育和文化項目。
(15) 宗教簽證:負責宗教團體登記的機構外事部門出具的照會和擬赴塔開展工作的宗教組織所出具的邀請函。
(16) 人道主義簽證:提供人道主義物資國家的外事部門或其他部門出具的照會,或塔方負責人道主義救助部門所出具的申請函。
(17) 貿易簽證:外國公民所屬貿易組織出具的申請函;貿易活動所在地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複印件;如是個體經營者,需要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以及塔內務部移民局出具的工作許可複印件。

簽證費用

1. 辦理一次入境簽證的費用如下(單位:人民幣)
簽證有效期
普通簽證 (10個工作日內)
加急簽證 (3個工作日內)
7日內
246元
492元
14日內
328元
656元
30日內
410元
820元
60日內
492元
984元
90日內
574元
1148元
2. 辦理多次出入境簽證的費用如下(單位:人民幣):
簽證有效期
普通簽證 (10個工作日內)
加急簽證 (3個工作日內)
60日內
738元
1476元
90日內
820元
1640元
3. 過境簽證費:15美元。

簽證信息

1. 入境簽證:塔方根據簽證申請者申請簽發相應類型入境簽證。
2. 過境簽證:塔方簽發72小時有效期的過境簽證。申請者須提供前往第三國的有效簽證。
3. 塔吉克斯坦駐華大使館領事處收到符合規定的檔案後4-10個工作日內辦理簽證。加急申請可於1-3個工作日內辦理,簽證費加倍。有效期超過90日的簽證和多次往返簽證可在塔吉克斯坦逗留期間向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外交部領事司申請。

駐華使館

塔吉克斯坦駐華大使館
地址:中國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外交公寓LA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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