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廠)內電動巡邏車》是2018年02月27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場(廠)內電動巡邏車
- 外文名:Battery patrol vehicles in special fields
- 標準編號:T/CCMA 0058—2018
- 發布日期:2018年02月27日
- 實施日期:2018年02月27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技術內容,
起草人
常根固、田志成、王大鵬、邢會敏、侯敬波、楊海艷、徐惠民、吳國軍、袁德安、董中華、呂洪濤、周雲龍、危平、李光輝。
起草單位
國家工程機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河南森源鴻馬電動汽車有限公司、柳州五菱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揚州五環龍電動車有限公司、蘇州益高電動車輛製造有限公司、廣東綠通新能源電動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瑪西爾電動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躍迪新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北汽摩有限公司、宜昌鑫威新能源車輛製造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場(廠)內電動巡邏車。
技術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場(廠)內電動巡邏車的適用範圍、術語定義、型號、基本參數、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隨車檔案及附屬檔案、貯存、運輸、質量保證期和使用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