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單位,簡稱“建設單位”。按一個總體設計執行國家或軍隊基本建設計畫的基層單位,一般按建設項目確定,在中國,通常以一個企業或事業單位作為一個建設單位,也有以一個聯合企業或獨立工程作為一個建設單位的,它在經濟上實行統一核算,行政上有獨立的組織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本建設單位
- 簡稱:建設單位
基本建設單位,簡稱“建設單位”。按一個總體設計執行國家或軍隊基本建設計畫的基層單位,一般按建設項目確定,在中國,通常以一個企業或事業單位作為一個建設單位,也有以一個聯合企業或獨立工程作為一個建設單位的,它在經濟上實行統一核算,行政上有獨立的組織機構。
基本建設單位,簡稱“建設單位”。按一個總體設計執行國家或軍隊基本建設計畫的基層單位,一般按建設項目確定,在中國,通常以一個企業或事業單位作為一個建設單位,也有以一個聯合企業或獨立工程作為一個建設單位的,它在經濟上實行統一...
基本建設單位工程概算書是指確定單位工程所需建設費用的檔案。它是編制綜合概 (預)算書和總概算書的基礎。確定一個單位工程的造價、編制概算還是編制預算,不僅取決於設計階段設計檔案的深度,同時也取決於當時造價精確程度的要求和簡化概...
建設單位即基本建設單位。在基本建設工作中,建設單位一般為建設工程的投資方,建築安裝企業即施工企業為承建方。在工程招標投標過程中前者為招標方、甲方,後者為投標方、乙方。建設單位的會計是基本建設領域的一門專業會計,建設單位會計的...
第一章建設單位會計核算的原則和要求 第二章會計科目 第三章基本建設資金來源的核算 第四章往來款的核算 第五章基建收入及應交款項的核算 第六章基建支出的核算 第七章投資借款的結轉和償還 第八章設備和材料的核算 第九章固定資產的...
基本建設是指國民經濟各部門為發展生產而進行的固定資產的擴大再生產,即國民經濟各部門為增加固定資產而進行的建築、購置和安裝工作的總稱,例如公路、鐵路、橋樑、學校和各類工業及民用建築等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恢復工程,以及機器設備...
基本建設單位要及時向財政部門辦理財政登記,並向財政部門提交必要的資料。財政部門有權索取認為需要的資料。(二)建設單位(通常稱為甲方)建設單位是負責執行基本建設任務的基層單位。在行政上具有獨立的組織形式,經濟上實行獨立核算,按照一...
第一條 為了加強衛生部部屬(管)單位(以下統稱“建設單位”)基本建設管理,提高總體發展建設規劃和項目決策水平,規範項目建設程式和建設行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有效地使用好建設資金,提高投資效益,根據國家固定資產投資、基本建設項目...
第三條 各單位基本建設工作,分為以下七個管理階段:(一)總體規劃;(二)五年計畫;(三)可行性研究;(四)設計檔案;(五)年度計畫;(六)施工管理;(七)竣工驗收。第四條 各單位必須在規劃用地範圍內編制基本建設總體規劃...
部屬各高等學校,各直屬事業單位:根據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財政部關於加強中央級教科文部門基建竣工財務決算審批的通知》、《財政部投資評審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檔案的規定,為了適應國家財政體制改革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基本建設...
《國家體委直屬單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試行辦法》在1991.10.10由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頒布。第一條 為了加強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計委及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總行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國家體...
第二條 基本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試運行合格後,應當在3個月內編報竣工財務決算,特殊情況確需延長的,中小型項目不得超過2個月,大型項目不得超過6個月。第三條 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未經審核前,項目建設單位一般...
全書內容包括基本建設和基本建設單位的定義,建設單位會計的對象、任務和特點;基本建設資金來源的核算,設備的核算,材料的核算,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基本建設投資支出的核算,交付使用財產和基本建設資金沖轉的核算,其他業務的...
取費標準以及人工、材料、機械台班價格參數、設計圖紙及工程實物量,以承包契約為基礎,在竣工驗收合格後結合施工變更、工程簽證情況,作出符合施工實際的竣工造價審核結果,是建設單位進行的最終工程價款結算,也是施工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工程...
基本建設結算是在基本建設領域內,由於器材採購、勞務供應、已完工程點交和資金調撥等經濟活動而引起的貨幣收付行為。主要包括: (1)貨物結算。指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同生產企業或其他經濟單位之間,由於採購建築材料、機械設備以及銷售建築...
這些設備是進行基本建設工作的對象,只有通過基本建設工作,並交付生產、使用單位以後,才能轉為勞動資料,發揮作用。建設單位購置的設備同基本建設過程中使用的機械設備不同,前者在基本建設過程中屬於儲備資金或在建資金性質,後者是基本建設...
建設單位審計是對建設單位的會計核算及其資料所作的審核、稽查。其主要任務是監督建設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制度,維護財經紀律,揭露建設單位管理中的問題,促進建設單位改善管理,使其充分發揮組織、管理項目建設...
第一條 為了規範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成本管理,提高建設資金使用效益,依據《基本建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1號),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支出是指基本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建設單位按照批准的建設內容發生的建築工程和...
中央各主管部門安排的中央投資支出預算,由財政部、國家開發銀行及中國建設銀行總行負責管理;地方國家預算撥款和地方機動財力安排的地方投資支出預算,由地方財政部門及同級建設銀行省、市、自治區分行負責管理;有關基本建設單位、施工企業、...
⒋基本建設、技術措施工程項目有污染而又違背上述規定者,基本建設部門不得安排建設計畫。第十一條 各基本建設單位選址時,各級人民政府責成基本建設委員會負責,組織城市建設部門、環境保護部門、衛生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參加討論,共同決定。...
資金來源包括投入建設項目各條渠道的全部資金;資金運用全面反映作為基本建設成果的交付使用財產,已支出但不構成交付使用財產的資金,結餘的財產。③交付使用財產。包括交付投資使用的新增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編制審查 竣工決算由建設單位負責...
地方(部門) 基本建設計畫是指基本建設計畫的一種。是根據國家基本建設計畫所確定的本地區 (部門)投資規模,按照國家規定的管理許可權,對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任務進行具體安排的計畫。地方基本建設計畫是地方(部門)經濟發展計畫的...
第十條 財政基本建設支出,採取按一般預算拔款、核撥資本金、基本建設銀行貸款財政貼息和基本建設事業費形式分類拔款的辦法等。第十一條 各級財政部門都要依照本年度財政可用財力及社會綜合財力的預測情況,並結合基本建設單位項目完成進度及...
基本建設收入審計是對建設單位在基本建設過程中所取得的各項副產品收入的發生、分配、上交和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審核、稽查。主要內容是:(1)檢查基本建設收入是否真實、合法。為了調動建設單位的積極性,國家對基本建設收入實行分成留用的管理...
基本建設包乾經濟責任制,簡稱“基建投資包乾制。”中國建築業改革的一種管理和經營方式。發包方與承包方對國家計畫確定的建設項目,通過簽定協定實行責、權、利相結合的經濟責任制。其形式主要有:建設單位對上級主管部門包乾,施工單位對...
建設項目是“基本建設項目”的簡稱。亦稱“基建項目”。在一個或幾個施工現場上,按照一個獨立的“總體設計”進行施工的各單項工程的總體。它是確定和組建建設單位的依據,通常一個建設項目為一個建設單位。在我國,一般以一個企業 (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震局和局直屬單位為二級管理單位,管理本單位基本建設項目,履行項目法人職責。第八條 中國地震局基本建設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基本建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中國地震局基本建設管理規章制度和建設標準;...
(六)收集、匯總、報送基本建設資金使用管理信息,編報建設項目的投資效益分析報告;(七)督促竣工項目做好竣工驗收前各項準備工作,及時編報竣工財務決算。第九條 建設單位基本建設資金使用與管理的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水利基本建設...
對基本建設項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進行的審核、稽查。基本建設投資項目是由建設單位組織實施的,所以工程項目審計往往與建設單位審計結合在一起。但是,建設單位審計既有財務審計,也有經濟效益審計,而工程項目審計是管理審計,因此兩者...
建設單位對國家計畫確定的建設項目實行按建設規模、投資總額、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和材料消耗包乾的責、權、利相結合的一種經營管理制度。早在“二五”計畫初期,國家就提出實行基本建設投資包乾制度,但未能貫徹執行。1984年國家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