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城鄉融合發展的上海宅基地退出機制研究

《基於城鄉融合發展的上海宅基地退出機制研究》是由上海市建設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務中心擔任第一完成單位,由侯斌超、陸衍、劉偉、王克強、范志昂、丁芸、夏菁、劉靜、張思露、唐春熒、李國祥為主要完成人的科研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於城鄉融合發展的上海宅基地退出機制研究
  • 第一完成單位:上海市建設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務中心
  • 主要完成人:侯斌超、陸衍、劉偉、王克強、范志昂、丁芸、夏菁、劉靜、張思露、唐春熒、李國祥
  • 項目類別:科研項目
成果信息,成果摘要,

成果信息

成果登記號
20200303
成果名稱
基於城鄉融合發展的上海宅基地退出機制研究
第一完成單位
上海市建設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務中心
主要完成人
侯斌超、陸衍、劉偉、王克強、范志昂、丁芸、夏菁、劉靜、張思露、唐春熒、李國祥
研究起始日期
2018-10-01
研究終止日期
2019-07-01
主題詞
宅基地退出;上海‘;城鄉融合發展;農民意願

成果摘要

上海宅基地退出以集中退出為主,分散退出為輔。本課題立足上海,深入研究了宅基地退出過程中的相關問題。 探討了宅基地退出的相關理論,包括城鎮化理論、利益相關者理論、土地產權理論、農戶行為理論;並總結了改革開放以來上海宅基地退出政策的演變歷程,以及宅基地的利用現狀。總結了上海市宅基地退出的典型模式,包括集中退出模式和分散退出模式;並對上海市嘉定區外岡鎮和松江區小崑山鎮以及天津“宅基地換房”、浙江嘉興“兩分兩換”、深圳“城中村”改造、“地票”交易等的宅基地退出經驗進行了總結。 從農戶、村集體、政府三個角度分析宅基地退出的基本條件,實證分析農村居民宅基地退出的意願,為進一步推進宅基地退出提供參考。總結了宅基地集中退出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包括:宅基地權屬與權益不匹配,退出機制的三權定價體系有待明確;補償標準及方案有待細化完善;宅基地退出模式有待多元探索;農戶預期與政府承受能力之間存在差距;退出指標利用模式受限,難以有效支持鄉村產業發展;法律制度體系有待進一步健全。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包括:加強頂層機制設計,建立宅基地三權定價體系;探索適應上海特點的多元化宅基地退出模式;提高補償標準,制定農戶可比選的多元補償方案;建立城鄉一體化住房保障制度;促進指標跨區域流轉,建立區域間收益反哺機制;完善宅基地退出的有關法律法規等。,上海宅基地退出以集中退出為主,分散退出為輔。本課題立足上海,深入研究了宅基地退出過程中的相關問題。 探討了宅基地退出的相關理論,包括城鎮化理論、利益相關者理論、土地產權理論、農戶行為理論;並總結了改革開放以來上海宅基地退出政策的演變歷程,以及宅基地的利用現狀。總結了上海市宅基地退出的典型模式,包括集中退出模式和分散退出模式;並對上海市嘉定區外岡鎮和松江區小崑山鎮以及天津“宅基地換房”、浙江嘉興“兩分兩換”、深圳“城中村”改造、“地票”交易等的宅基地退出經驗進行了總結。 從農戶、村集體、政府三個角度分析宅基地退出的基本條件,實證分析農村居民宅基地退出的意願,為進一步推進宅基地退出提供參考。總結了宅基地集中退出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包括:宅基地權屬與權益不匹配,退出機制的三權定價體系有待明確;補償標準及方案有待細化完善;宅基地退出模式有待多元探索;農戶預期與政府承受能力之間存在差距;退出指標利用模式受限,難以有效支持鄉村產業發展;法律制度體系有待進一步健全。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包括:加強頂層機制設計,建立宅基地三權定價體系;探索適應上海特點的多元化宅基地退出模式;提高補償標準,制定農戶可比選的多元補償方案;建立城鄉一體化住房保障制度;促進指標跨區域流轉,建立區域間收益反哺機制;完善宅基地退出的有關法律法規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