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基層執法疑難問題研究:孫百昌網上答疑錄2009年續》作者通過對個人網站上收集的14類249個問題的解答,凶棵雄牛旨在對執法實踐中的具體問題從法理到實踐有針對性地進行分析研究,提出自己對相關問題的觀點和主張。他以解答具體問題為出發點,重在提供一種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思路和乘棕方法。
圖書目錄
前言
第1部分 執法主體類
1.縣工商局是否可以登記殃應墊特殊的普通合作企業和有限合作企業
2.縣級工商局是否有權查處轄區內外商投資企業
3.上級工商局是否有權吊銷下級登記機關登記的企業
5.工商所能否依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扣繳公司
的營業執照
6.《食品衛生法》的執法主體是否包括工商部門?工商部門能否適用
第四十六條
7.對於《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六十五條的規定和屬地管理原則,下級工
商機關能否扣留上級工商機關頒發的營業執照
8.工商部門有扣留、封存財物的權力,有沒有封門的權力,即在涉案單
位的庫房、辦公房屋、生產車間門上貼上封條,達到阻止對方進入這
些場地的目的
9.工商部門還能管理煙花爆竹嗎
10.工商部門如何主管保險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11.對農產品安全,工商部門的監管職責是什麼
12.工商部門能否對保險代理人和經紀人無照開展保險業務進行查處
13.信用社利用照付雄壟斷地位對客戶以化肥頂貸款,根據《商業銀行法》,
工商部門是否有主管權
14.註冊資本達到100萬元的企業,不建立賬務,如何進行處理
15.我局查獲了一大批未取得進網許可的電話機,請問工商部門依據什
么法律法規處罰
16.近日,我們查獲了一宗價格欺詐案件:某酒店出售一種魚正常價格
為每斤68元,但對外地遊客出售每斤1688元。請問,按照《價格
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暫行規定》,工商部門是否應當移送價格主管部
門處理?工商部門是否可以認為性質嚴重,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
政處罰暫行規定》吊銷營業執照
17.同一違法主體的兩種違法行為,由兩個辦案單位在同一時段分別立只承閥拔
案查處是否恰當
18.一個案件中,違法行為涉及的當事人有在本地的,也有在異地的,是
否本地工商局只是對本地的違法行為當事人進行處罰
19.我局轄區內有一家化工商店,其營業執照經營範圍是:塗料原料(危
險化學品除外),換照時因缺安監的手續未準予換照年檢,前幾天
該商戶被市安監局檢查出有出售危化品的行為(有火鹼等),轄區
的巡查人員在日常巡查中一直未發現其經營危化品。我們是否有
監管樂乃地責任
20.工商局在社區、超市、大型商場設立一些12315聯絡站,是否屬於行
政權的委託?聯絡站是個什麼性質的組織
21.工商部門負責監管流通環節食品安全,衛生部門負責監管消費環節
食品安全。什麼是消費環節祝良樂
22.是法律委託還是行政委託
23.企業、
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以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
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的,應當向抵押人住所地的縣級工商部
門(以下簡稱動產抵押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
善意第三人。A縣甲到B縣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後,需要進行動
產抵押登記,要到哪個縣工商局辦
24.企業的年檢許可權下放工商所,在操作中要蓋企業登記管理機關的公章,這樣理解是否正確
第2部分 辦案程式類
25.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是否有期限?其法律依據是什麼
26.核查和正式調查
27.如何理解同一個違法行為
29.先行登記保全證據與扣押、封存行政強制措施不同,存在質的區別。 採取先行登記措施是否需要告知當事人複議、訴訟救濟權利
30.非法經營的移送問題
第3部分 法條適用類
第4部分 案件定性類
第5部分 企業登記類
第7部分 無照經營類
第8部分 產品質量類
第9部分 廣告類
第10部分 商標類
第11部分 反壟斷類
第12部分 不正當競爭類
第13部分 個體工商戶管理類
第14部分 訴訟、複議、證據等問題
該商戶被市安監局檢查出有出售危化品的行為(有火鹼等),轄區
的巡查人員在日常巡查中一直未發現其經營危化品。我們是否有
監管責任
20.工商局在社區、超市、大型商場設立一些12315聯絡站,是否屬於行
政權的委託?聯絡站是個什麼性質的組織
21.工商部門負責監管流通環節食品安全,衛生部門負責監管消費環節
食品安全。什麼是消費環節
22.是法律委託還是行政委託
23.企業、
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以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
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的,應當向抵押人住所地的縣級工商部
門(以下簡稱動產抵押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
善意第三人。A縣甲到B縣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後,需要進行動
產抵押登記,要到哪個縣工商局辦
24.企業的年檢許可權下放工商所,在操作中要蓋企業登記管理機關的公章,這樣理解是否正確
第2部分 辦案程式類
25.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是否有期限?其法律依據是什麼
26.核查和正式調查
27.如何理解同一個違法行為
29.先行登記保全證據與扣押、封存行政強制措施不同,存在質的區別。 採取先行登記措施是否需要告知當事人複議、訴訟救濟權利
30.非法經營的移送問題
第3部分 法條適用類
第4部分 案件定性類
第5部分 企業登記類
第7部分 無照經營類
第8部分 產品質量類
第9部分 廣告類
第10部分 商標類
第11部分 反壟斷類
第12部分 不正當競爭類
第13部分 個體工商戶管理類
第14部分 訴訟、複議、證據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