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佐教育法

基佐教育法,法國王政時期由教育部長基佐於1833年6月提出的教育法案。1831年,法國委派索邦大學教授V·庫新赴德國考察教育。在這次考察的基礎上,當時的教育部長、40年代出任首相的資產階級歷史學家基佐主持制定了大力發展初等和師範教育的法案。法案規定:(1)每鄉設立一所初等國小,每個城市設立一所高等國小,地方有權徵收特別稅作為教育經費。若不是由國庫補給。(2)各省設立師範學校,規定教師工資的最低限額。(3)廢止1830年以前宗教團體和教會頒發教師資格證書的權力。決定由國家直接掌握教師資格的標準。基佐教育法頒布實施後,法國初等教育網有較大發展,是法國初等教育發展史上的重要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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