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建築界限是指為保證城市道路上車輛與行人安全,設計規範規定在道路上一定高度和寬度範圍內不容許有任何障礙物侵人的空間界限。在此界限內,不得設定橋台、橋墩、燈桿、護欄、標誌牌、樹木、無軌電車接觸線、交通信號等各種設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道路建築界限
- 定義:為保證城市道路上車輛與行人安全,設計規範規定在道路上一定高度和寬度範圍內不容許有任何障礙物侵人的空間界限
城市道路建築界限是指為保證城市道路上車輛與行人安全,設計規範規定在道路上一定高度和寬度範圍內不容許有任何障礙物侵人的空間界限。在此界限內,不得設定橋台、橋墩、燈桿、護欄、標誌牌、樹木、無軌電車接觸線、交通信號等各種設施。
城市道路建築界限是指為保證城市道路上車輛與行人安全,設計規範規定在道路上一定高度和寬度範圍內不容許有任何障礙物侵人的空間界限。在此界限內,不得設定橋台、橋墩、燈桿、護欄、標誌牌、樹木、無軌電車接觸線、交通信號等各種設施。...
道路紅線是指規劃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區級道路)用地的邊界線;用地紅線是指各類建築工程項目用地的使用權屬範圍的邊界線(有的也把用地紅線直接稱為建築紅線)。綠地紅線現在已改稱“城市綠線”,是指城市各類綠地範圍的控制線,城市綠線範圍...
隧道建築限界是為防止列車通過隧道時機車車輛及所裝貨物與線路設備碰撞,確保行車安全所規定的隧道內部橫斷面淨空的最小尺寸。國標GBl46.2—83規定:“隧限一1甲”與“隧限一1乙”,適用於新建和改建的非電化鐵路(蒸汽牽引和內燃...
《城市道路交叉口設計規程》是2010年12月光明日報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光明日報出版社。目錄 1 總則 2 術語 3 基本規定 3.1 道路交叉的分類及其選擇 3.2 設計原則 3.3 設計車輛、設計速度、設計年限 3.4 建築界限、抗震...
第二十一條 建設項目施工所需臨時用地,經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用地位置和界限後,由市土地管理部門審批。禁止在臨時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第二十二條 城市國有土地依法實行劃撥和出讓兩種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
(七)臨時用地上的其他建築物、構築物。第二十六條 任何單位新建、擴建、改建下列道路、河道、橋涵、鐵路、管線、地下通道等工程設施,應當向市規劃管理部門申領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件:(一)市區內路幅12米以上的城市道路及7米以上的...
為了給車輛以設計速度安全行駛的最必要的空間,在公路工程技術標準中對公路隧道規定了“建築限界”。建築限界的形狀和尺寸主要是根據車輛輪廓規定的。通風道及其他附屬管線,可利用天棚以上或路面版以下的空間敷設。隧道襯砌 為防止土、石...
第五十二條 沿城市道路建築物,其專用管線及其附屬設施不得占用道路規劃紅線內用地。第五十三條 管線在城市橋樑上通過時,應徵得市政公用管理部門同意。新建橋樑應根據管線綜合規劃,設計預留管線通過的位置。第五十四條 電力、電信線纜在同一...
五、各級道路對視距的要求132 第六節道路用地範圍與建築界限132 一、道路用地範圍132 二、道路建築限界133 第七節路基橫斷面設計與成果135 一、橫斷面設計步驟135 二、橫斷面設計成果135 第八節路基土石方數量計算及調配138 一、橫斷面面積...
第三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廣場、橋涵、公共綠地、高壓線走廊、水利工程設施、地下管線進行建設。第三十四條 在城市規劃區內開設微波通道必須經市城市規划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微波通道內、機場淨空保護範圍內的建築物高度應...
(五)不宜在底層為大型商業、農貿市場的建築上建設居住建築。嚴格限制底部小型商業上部住宅、辦公建築。第十四條 合肥市人均建設用地標準按批准的總體規劃執行。第十五條 毗鄰城市道路、河道兩側進行建設的項目,建設單位必須代征、代拆...
紅線一般是指各種用地的邊界線。有時也把確定沿街建築位置的一條建築線謂之紅線,即建築紅線。規劃的城市道路路幅的邊界線反映了道路紅線寬度,它的組成包括:通行機動車或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寬度;敷設地下、地上工程管線和...
橋面寬度決定於行車和行人的交通需要,對於鐵路橋樑、公路或城市橋樑,根據車列或車道數確定橋面寬度。橋面淨空指為滿足行車要求,橋面上的最小淨空要求。應滿足公路建築限界的規定:淨高,在三、四級公路為4.5m,汽車專用公路和二級公路為...
第四十條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各類管線及其他工程建設的,應當依法取得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四十一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重要建築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