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巴奇桉(學名:Eucalyptus cambageana Maiden)是桃金孃科、桉屬植物。樹高達25米。形成一個木質塊莖。樹皮下部粗糙,長2-3米,通常堅硬,呈棋盤狀或箱形,深灰色至黑色,樹皮突然變為光滑,通常為白色至灰色,很少有奶油粉至黃色。幼葉具葉柄,互生,卵形,長7-14.5厘米,寬3-6.3厘米。成葉互生,葉柄長1-2.7厘米;刀片披針形至寬披針形,有時鐮刀形。花序頂生複合,花序梗長0.5-1.2厘米,每一傘形花序有花7朵,花梗長0.3-0.6(1.1)厘米。成熟花蕾倒卵圓形,長0.4-0.5厘米,寬0.2-0.4厘米。花白色。蒴果有花梗,花梗長0.3-0.6(1.1),杯狀至漏斗狀。種子黑褐色,長1-1.5毫米,扁卵形,有時一端尖,背面淺網狀,種臍腹面。
原產於澳大利亞(昆士蘭州),廣泛分布於昆士蘭南部至北部的沿海和內陸。長於林地和高大林地平坦起伏的土地上的粘土和壤土中。
坎巴奇桉是昆士蘭中部礦山修復的常用樹種。紅褐色木材在澳大利亞當地的被用於座柵欄柱。儘管樹比較高大,不適合在花園中種植,但其對比鮮明的樹皮使其具有園藝潛力。在文化上對澳大利亞土著人來說具有多種用途和意義。
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IUCN 2019年 ver 3.1)——易危(VU)。
(概述圖參考來源:)
基本介紹
植物學史,形態特徵,產地生境,生長習性,栽培技術,主要價值,保護現狀,生態問題,
植物學史
1913年,約瑟夫·梅登(Joseph Maiden)首次正式描述了該物種,這是於1912年從查特斯塔(Charters Towers)附近的米爾特納站(Mirtna Station)採集的標本中描述出來的。特定的種加詞cambageana,是為了紀念勘測員和植物學家理察·亨德·坎巴奇(Richard Hind Cambage)。
形態特徵
- 自然形態
- 培育的幼苗
子葉小,腎形,綠色;莖的橫截面正方形,有時稍具疣;葉總是具葉柄,對生2至8對,然後互生,卵形,長5-10.8厘米,寬2.4-5厘米,基部漸細或圓形,邊緣全緣,先端尖,無光澤,綠色至藍灰色,無色。
產地生境
原產於澳大利亞(昆士蘭州),從查特斯塔(Charters Towers)東北部,向東南穿過祖母綠-克萊蒙特(Emerald–Clermont)區,然後向東向海岸,到達薩里納以南,再向南進入比洛埃拉地區,然後向西穿過羅爾斯頓–斯普林休爾地區,到達坦博以北,再向南延伸兩個間斷區域,一個在克拉科夫地區,另一個從莫爾文西北部延伸到查理維爾西部。長於林地和高大林地平坦起伏的土地上的粘土和壤土中。
生長習性
該物種會長出木質塊莖,在幼苗基部附近開始發育。該物種擁有嵌入的營養芽,在樹冠被破壞後再生(例如火災)。該物種沒有採取落葉習性並繼續生長,直到天氣太冷而無法繼續生長。這使它們更容易受到突然來襲的寒流傷害。如果有溫度波動,生長更加緩慢,例如在林地中,該物種就有機會停止生長,並進入休眠狀態,從而使它們更耐寒。
栽培技術
坎巴奇桉在中國種植應嚴格按照《桉樹豐產林經營技術規程》《桉樹中大徑材培育技術規程》等多項行業標準要求執行。其中,明確要求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要預留一定的野生動物、鳥類遷徙走廊,保留林地邊緣的鄉土樹種和利用河流水系作為保護性走廊和珍稀瀕危動物、植物及其棲息地。造林面積大於1000公頃,應保留2-3%面積的次生林或灌叢、草地作為生物小區,“非桉”樹種應大於造林面積的20%。山頂、山脊、集水區(含水源庫區)和溝壑兩旁應保留原生植被。在江河、溪流、濕地、沖積溝、農耕地、省級以上交通要道和鄉村居民區周邊,以及受保護的廊道等易發生水土流失的地段,應保留10米以上的緩衝帶(區)。同時,要求推進森林可持續經營,禁止以“燒荒”清理林地,提倡“測土測葉”科學配方,平衡施肥。
主要價值
坎巴奇桉是昆士蘭中部礦山修復的常用樹種。紅褐色木材在澳大利亞當地的被用於座柵欄柱。儘管樹比較高大,不適合在花園中種植,但其對比鮮明的樹皮使其具有園藝潛力。在文化上對澳大利亞土著人來說具有多種用途和意義。
保護現狀
保護級別: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IUCN 2019年 ver 3.1)——易危(VU)。
種群現狀:截至2019年,由於與農業相關的土地清理,這些棲息地已經減少。該物種清除前的地理範圍為203,021平方千米,下降了33.9%至134,180平方千米。該物種的地理範圍很廣,已知有2000多顆。然而,它已大幅下降,在許多地區主要局限於路邊、保護區和放牧圍場中的零星區域。
瀕危原因:由於與農業和畜牧業相關的開墾和耕作,該物種的棲息地已經減少。該物種也受到煤礦開採的威脅。潛在威脅與持續下降之間的關聯需要進一步評估。
保護措施:根據1999年昆士蘭植被管理法,該物種的棲息地受到限制原生植被清除的法律的部分保護。然而,這些法律最近發生了變化,導致土地清理工作持續進行。該物種的未來保護需要有效的法律,禁止清除與該物種相關的殘餘植被。禁止未來清除“再生”的激勵措施可以恢復棲息地並增加該物種的數量(Fensham等人,2018 年)。
生態問題
經過科學論證,桉樹“有毒”的說法是缺乏科學依據的,桉樹人工林是否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主要取決於經營者採取的種植方式和經營管理水平。各國長期實踐證明,桉樹無毒無害。儘管桉樹速生快長,吸水吸肥力強,但不是所謂的“抽水機”、“抽肥機”、“綠色沙漠”。
雖然桉樹具有生長快、產材多、經濟效益好、固碳能力強等優點,但由於一些地方大面積發展桉樹純林,未能做到科學培育,導致產生了一系列生態問題。概括起來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 一是區域布局不合理。有的地方未嚴格遵循適地適樹原則,在緯度過高、海拔過高、坡度過陡的區域種植桉樹,導致桉樹生長不良或受災嚴重。
- 二是造林地選擇不正確。有的在江河源頭、重要水庫、自然保護區、城市功能區等生態重要區域連片種植短輪伐期桉樹速豐林,對水土保持等產生不利影響。有的在交通幹線兩旁連片種植桉樹純林,林相單調,影響景觀。
- 三是培育模式不科學。以短輪伐期經營模式為主,3-5年即採伐利用。只種植生長量較高的單一品種。有的採取煉山整地、全墾整地,過量施化肥、除草劑導致地力快速衰退。
但客觀來看,這些問題不是桉樹樹種自身的問題,而是培育措施不科學引起的。通過合理布局、科學培育,完全可以將種植桉樹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實現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多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