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安全生產重點檢查事項指引》是為了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強安全生產有關決策部署,精準排查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安全風險隱患、推動問題整改,研究制定的指引。
2023年12月28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安全生產重點檢查事項指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安全生產重點檢查事項指引
- 頒布時間:2023年12月28日
- 發布單位: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自然資辦發〔2023〕51號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安全生產重點檢查事項指引(試行)》的通知
自然資辦發〔2023〕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派出機構,部機關各司局,有關地質勘查和測繪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強安全生產有關決策部署,精準排查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安全風險隱患、推動問題整改,我部研究制定了《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安全生產重點檢查事項指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根據本地區、本單位實際情況,細化完善重點檢查事項,抓好工作落實,保障行業安全。重要情況及時報部。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23年12月28日
內容全文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強安全生產有關決策部署,切實提升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結合行業安全管理工作實際,將以下工作納入重點檢查事項,其中屬於自然資源部門職責的,要認真檢查推動整改,不屬於自然資源部門職責的,要及時轉送有關部門,積極協助督促落實隱患整改。
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方面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重點檢查事項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一)未定期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特別是每次地勘測繪外業作業都沒有進行安全培訓或提醒,對駕駛員的交通安全專項培訓不到位,對新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夠,未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台賬。
(二)納入培訓的安全生產相關法規政策檔案不全,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提醒、要求和部署未及時傳達學習。
(三)納入培訓的安全生產制度細化不夠,未充分涵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消防應急預案、安全生產常識和操作規程等內容。
(四)未定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演練。
(五)培訓過程流於形式,生產人員不能掌握基本的安全應急處置技能。
二、外業項目駐地安全方面
外業項目駐地安全重點檢查事項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一)外業項目駐地存在滑坡、山洪、土石流等自然災害以及飲水、動物侵襲風險。
(二)用電線路老化,使用銅鋁等金屬絲代替熔斷絲。
(三)電源線、電源插板隨意私拉擺放,存在易破損、易進水等漏電風險。
(四)未配備滅火器,或滅火器過期失效,或滅火器的規格、質量不符合要求。
(五)工具設備放於邊坡外側虛土之上,未整齊擺放在靠山地面牢固一側,存在滑落損毀的安全隱患。
(六)有尖銳稜角的設備無防護罩(套),存在扎傷人員的安全隱患。
三、外業作業安全方面
外業作業安全重點檢查事項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一)未與全部外業人員簽訂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外業作業前,未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培訓,作業人員不熟悉外業作業各類風險防範與應急處理措施。
(三)在連日陰雨、礦區進山道路濕滑、路邊陡坡處有滑塌等情況外出作業,存在交通安全隱患。
(四)在道路作業時未設定明顯安全警示標識。
(五)外業作業未聘用當地嚮導,未提前調查作業區域高壓線路、地下電纜、油氣管道分布情況,未識別判斷地層穩定性、有毒氣體賦存情況。
(六)油氣鑽井未安裝防噴器,鑽井施工存在安全隱患。
(七)探槽深度大於3米、寬度小於0.6米,兩壁坡度過陡,土石堆放過近,存在坍塌風險。
(八)爆破作業未遵守有關技術規範指引,爆炸物品未及時向公安等有關部門報備。
(九)現場存在交叉作業情況,現場施工人員安全防護措施不當,基坑監測、邊坡測量作業人員未佩戴安全繩。
(十)在無人區域、高風險區域野外作業時存在單人或腳踏車承擔任務的情況,首次參與野外作業人員未與其他有經驗人員結隊同行。
(十一)儀器與裝備搬運過程中,作業人員未佩戴手套和野外作業專用鞋,存在人身安全隱患。
(十二)未按要求佩戴作業安全帽、穿戴反光背心,水上作業未穿戴救生衣。
(十三)外業生產人員未按要求配備通訊工具和定位裝置,外業工作期間,未做到每日報送安全情況。
(十四)高溫天氣戶外作業未配備防暑降溫藥物,作業人員未注意防暑降溫,沒有避開高溫時段作業。
(十五)未及時向測區所在地行業主管部門通報備案。
四、交通安全方面
交通安全重點檢查事項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一)單位未定期檢查、保養、年檢野外用車,外業作業前未檢查車況。
(二)駕駛員存在超速、疲勞駕駛、酒駕醉駕等違法行為。
(三)外業作業行車過程中,車輛主副駕和後排人員位置未系安全帶,車內物品等過多,遮擋後視鏡視線。
(四)在大風揚塵、暴雨、濃霧等極端惡劣天氣進行野外行駛。
(五)野外作業期間,未能對車輛和人員的活動軌跡進行全程跟蹤記錄,不能實時了解其活動情況。
五、實驗室、辦公室、保密室(檔案室)等室內安全方面
實驗室等室內安全重點檢查事項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一)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和處置等環節存在安全風險。
(二)實驗室產生有毒有害氣體場所無通風淨化設施。
(三)放射性儀器設備無防護裝置。
(四)儀器設備的電池在充電過程中人員臨時外出,無人值守,存在用電安全隱患。
(五)下班未關閉辦公室門窗、電腦和取暖器等電器電源,電源插板隨意私拉擺放。
(六)線路及插座老化,或者連線超出線路負載的大功率電器,存在用電安全。
(七)易燃易爆物品隨意混淆擺放,未擺放在規定的區域。
(八)堆放紙質材料等易燃助燃物過多,未按有關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存在火災安全隱患。
(九)未定期或按時檢查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安全勞保用品是否過期,並及時重新購置、更換。
(十)保密室(檔案室)缺乏防蟲、防潮措施,滅蟲劑、吸水袋未定期更換,缺少監控保密措施。
六、安全裝備方面
安全裝備重點檢查事項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一)單位未給外業作業人員、車輛、船舶和飛機配置北斗終端等報位設備,或報位設備無法正常工作。
(二)在手機通訊信號未覆蓋地區作業,單位未給野外作業人員配備必要的衛星電話或衛星電話無法使用。
(三)在手機無信號或信號較弱區域、人員較少區域,單位未禁止外業人員單人外出作業。
(四)單位未配發必要的通訊器材、防雨保溫衣物、勞保裝備、急救裝備等。
(五)單位未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儀器裝備的安全性能等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