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附加稅,是為了幫助解決地方財政困難,中央正研究整合一個全新的地方稅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方附加稅
- 類型:地方稅種
發展歷史,專家解讀,
發展歷史
2024年7月,公開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中,在深化財稅改革方面直面解決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層財政困難,其中一大核心思路是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拓展地方稅源,適當擴大地方稅收管理許可權。為此《決定》提出一個新的舉措,即研究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併為地方附加稅,授權地方在一定幅度內確定具體適用稅率。
專家解讀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此次中央研究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併為地方附加稅,是因為三個稅費徵稅都是在增值稅和消費稅為計稅基礎上附加徵收,因此定位為附加稅很科學,而且因為都屬於地方財政收入,因此明確為地方附加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兩個費轉稅,也有利於穩定地方財力。
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羅志恆表示,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少數歸屬中央)、地方教育附加三稅合併,並賦予地方一定的自主管理許可權,一方面能增加地方財政的自主性,有利於調動地方積極性;另一方面將長期以來按費的形式徵收的教育附加改為以地方附加稅的形式徵收,有利於增強地方財政收入的穩定性。
中央財經大學公共財政與政策研究院院長喬寶雲表示,這次三個稅費合併為地方附加稅,一大亮點是授權地方在一定幅度內確定具體適用稅率。這可能會使得最後每個地方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有不同選擇,使得地方附加稅與地方提供公共服務水平相適應,比如大城市公共服務更多,可能會傾向多收一些稅,這也是適當擴大地方稅收管理許可權的一個體現。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副院長田志偉表示,可能三稅費合併為地方附加稅對地方財政收入影響不是太大,但由於給予地方一定稅收管理權,能加大地方增強財力積極性。不過實踐中,由於各地為了招商引資,吸引企業入駐,最佳化營商環境,往往不願選擇更高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