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著人
- 外文名:indigenous people
- 例子:美洲的印第安人、大洋洲的毛利人
- 總數:3億
- 團體:5000多個
- 簡介:既不種地也不放牧
- 概述:一個少有的從不馴化土地的民族
- 特點:只滿足於大自然所賦予他們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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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示
簡介
國際上沒有公認的有關土著人的定義。國際法以及聯合國機構通常用一些共同的特徵來辨別土著人,其中包括:在地理獨特的傳統居住地和祖傳地域及其自然資源;保持文化和社會特徵;社會、經濟、文化和政治制度與主流或主流社會和文化脫離;人口群體的後裔居住在一個特定的地區,通常在建立現代國家或領地以及在劃定當前的邊界之前業已存在;自身獨特性成為土著文化群體的一部分並有保護其獨特文化的期盼。
歷史
土著人既不種地也不放牧是一個少有的從不馴化土地的民族,五萬年來他們只滿足於大自然所賦予他們的一切。
1990年
第45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將1993年定為“世界土著人國際年”(又稱“國際土著人年”,International Decade of the Indigenous People),其宗旨是:為解決土著人面臨的問題加強國際合作,並通過各種活動增加公眾對土著人權利和文化的了解。 何謂“土著人”,如今國際上尚無定論。一般認為,土著人系指在外來的種族到來之前,那些祖祖輩輩繁衍生息在一個國家或地區的人民。他們由於外來者的入侵及文化“同化”,淪為很不利的境地,如美洲的印第安人、大洋洲的毛利人和靠近北極圈的因紐特人等。據聯合國有關機構估計,在全世界五大洲70多個國家中,生活著5000多個土著人團體,共有3億名土著居民。由於長期受到歧視,許多土著居民的生活非常貧困,有些土著人團體的文化已經瀕臨滅絕。
1993年
6月18日,在維也納召開的世界人權大會舉行“世界土著人國際年”大會,呼籲國際社會重視世界各國土著居民的存在,尊重其歷史、文化和傳統,並保障他們平等生存的權利。同年12月9日,聯合國大會決定從1995年到2004年10年間為“世界土著人國際十年”,12月21日,第48屆聯大將每年的8月9日定為“國際土著人日” (International Day of the Indigenous People) ,以便進一步加強國際合作,有效地幫助各國土著人解決在環境保護、經濟發展、教育和醫療等方面所面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