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

土石方工程

土木工程中,常見的土石方工程有:場地平整基坑(槽)與管溝開挖、路基開挖、人防工程開挖、地坪填土,路基填築以及基坑回填。要合理安排施工計畫,儘量不要安排在雨季。同時為了降低土石方工程施工費用,貫徹不占或少占農田和可耕地並有利於改地造田的原則,要作出土石方的合理調配方案,統籌安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石方工程
  • 外文名:earth and stone work
  • 特點:面廣.量大.勞動繁重
  • 施工條件:複雜居多
  • 承包企業資質:一級、二級、三級
  • 工程性質:一種是場地平整,一種是開劈石山
  • 施工天氣:儘量避開雨季
特點,範圍,驗收資料,工程計量,內容介紹,計算規則,計算公式,安全措施,

特點

(1)面廣,量大,勞動繁重;
(2)施工條件複雜。

範圍

土石方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承包工程範圍:
一級企業:可承擔各類土石方工程的施工。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契約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金5倍且60萬立方米及以下的土石方工程的施工。
三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契約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金5倍且15萬立方米及以下的土石方工程的施工。

驗收資料

土石方工程分幾種性質,一種是場地平整,一種是開劈石山。這些專業還沒有專門歸檔目錄,歸檔時,你可以按照所施工的標準產生的檔案進行分類,經質量驗收部門核准,符合施工與驗收規範所應提交的檔案,確認齊全的情況下進行歸檔。
如果土石方工程完成後與主體無關聯的,這種土石方工程,企業投資的項目可以歸建設單位歸檔查存。屬政府投資的應歸檔移交給市城建檔案館。

工程計量

內容介紹

1.按照土石方的堅硬和開挖難易程度分類:一、二類土(亦稱普通土),三類土(亦稱堅土) ,四類土(亦稱砂礫堅土),松石,次堅石,普堅石,特堅石;
2.按照開挖方式分為:人工土石方、機械土石方;
3.按照施工過程分為:平整場地、開挖土方(槽、坑、土方、山坡切土)、石方工程、土石方運輸土方回填打夯、碾壓等;
4.開挖深度區分;
5.乾濕土的區分;
6.運土方法和距離;
7.土方施工措施(放坡與支擋土板)。

計算規則

一、計算土石方工程量前,應確定下列各項資料:
1、土壤及岩石類別的確定:
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類別的劃分,依工程勘測資料與《土壤及岩石分類表》對照後確定(見表1-1)
2、地下水位標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溝槽、基坑挖(填)起止標高、施工方法及運距;
4、岩石開鑿、爆破方法、石渣清運方法及運距;
5、其他有關資料。
二、土石方工程量計算一般規則:
1.土方體積,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實體積為準計算。如遇有必須以天然密實體積折算時,可按表A1-2所列數值換算。
土方體積折算表 表A1-2
虛方體積
天然密實度體積
夯實後體積
松填體積
1.00
0.77
0.67
0.83
1.30
1.00
0.87
1.08
1.50
1.15
1.00
1.25
1.20
0.92
0.80
1.00
2、挖土一律以設計室外地坪標高為準計算。
三、平整場地及輾壓工程量,按下列規定計算:
1、人工平整場地是指建築場地在±30cm以內挖、填土方及找平。挖、填土,厚度超過±30cm以外時,按場地土方平衡豎向布置圖另行計算。
2、平整場地工程量按建築物外牆外邊線每邊各加2m,以平方米計算。
3、建築場地原土輾壓以平方米計算,填土輾壓按圖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計算。
判斷關鍵依據:看挖的高度以及填的深度是否超過(>;h或=)300mm
四、挖掘溝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規定計算:
1、溝槽、基坑劃分:
凡圖示溝槽底寬在3m以內,且溝槽長大於槽寬三倍以上的為溝槽。
凡圖示基坑底面積在27m2以內,且坑底的長與寬之比小於或等於3的為基坑。
凡圖示溝槽底寬3m以外,坑底面積27m2以外,平整場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計算。
若:B≤ 3m,且L> 3B,則為挖溝槽;
若: B≤ 3m,且S=L×B ≤27㎡,則為挖基坑
若:B >3m,且S >27㎡,則為挖土方 (長為l寬為b)
2、挖溝槽、基坑需支擋土板時,其寬度按圖示溝槽、基坑底寬,每邊各加10cm。擋土板面積,按槽、坑垂直支撐面積計算。雙面支撐亦按單面垂直面積計算,套用雙面支擋土板定額,不論連續或斷續均執行本定額。凡放坡部分不得再計算擋土板,支擋土板後,不得再計算放坡。
3、基礎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A1-4規定計算。
基礎施工所需工作面寬度計算表 表A1一4
基礎材料 每邊各增加寬度(mm)
磚基礎 200
漿砌毛石、條石基礎 150
混凝土墊層支模板 300
混凝土基礎支模板 300
基礎垂直面做防水層 800
4、挖溝槽長度,外牆按圖示中心線長度計算;內牆按圖示基礎底面之間淨長線長度計算:內外突出部分(垛、附牆煙囪等)體積併入溝槽土方工程量內計算。挖基坑土方均以圖示尺寸計算。
5、挖管道溝槽按圖示中心線長度計算,溝底寬度,設計有規定的,按設計規定尺寸計算,設計無規定的,可按表A1-5規定寬度計算。
註:
(1)按上表計算管道溝土方工程量時,各種井類及管道(不含鑄鐵給排水管)接口等處需加寬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計算,底面積大於20m2的井類,其增加工程量併入管溝土方內計算。
(2)鋪設鑄鐵給排水管道時其接口等處土方增加量,可按鑄鐵給排水管道地溝土方總量的2.5%計算。
6、溝槽、基坑深度,按圖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計算;管道地溝按圖示溝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計算。
五、地下連續牆挖土成槽土方量按連續牆設計長度、寬度和槽深(加超深0.5m)以立方米計算。
六、岩石開鑿及爆破工程量,區別石質按下列規定計算:
1、人工鑿岩石,按圖示尺寸以立方米計算。
2、爆破岩石按圖示尺寸以立方米計算,其溝槽、基坑深度、寬允許超挖量:
次、普堅石:200mm
特堅石:150mm
超挖部分岩石併入岩石挖方量內計算。
七、機械拆除混凝土障礙物,按被拆除構件的體積以立方米計算。
八、人工鑿鋼筋混凝土樁頭按樁截面面積乘以被鑿斷的樁頭長度以立方米計算。
九、回填土區分夯填、松填按圖示回填體積並依下列規定,以立方米計算:
1、溝槽、基坑回填土,溝槽、基坑回填體積以挖方體積減去設計室外地坪以下埋設砌築物(包括:基礎墊層、基礎等)體積計算。
2、管道溝槽回填,以挖方體積減去管徑所占體積計算。管徑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體積;管徑超過500mm以上時按表1-6規定扣除管道所占體積計算。
3、室內回填土、按主牆之間的面積乘以回填土厚度計算。
4、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計算:
余土外運體積=挖土總體積-回填土總體積(或按施工組織設計計算
式中計算結果為正值時為余土外運體積,負值時為須取土體積。
十、土方運距,按下列規定計算:
1、推土機推土運距:按挖方區重心至回填區重心之間的直線距離計算。
2、鏟運機運土運距:按挖方區重心至卸土區重心加轉向距離 45m計算。
3、自卸汽車運土運距:按挖方區重心至填土區(或堆放地點)重心的最短距離計算。
十一、圍牆、擋土牆、喑井、化糞池等都不計算平整場地。 十二、基底釺探按圖示基地面積以平方米計算。

計算公式

平整場地:S=(a+2+2) ×(b+2+2)=a×b+4×(a+b)+16
某工藝樓工程工程量計算套用舉例:見右圖,點擊可放大
1.挖基礎土方,溝槽,三類土,深1.05m 挖土的工程量:
〔(12.6+9.0)×2+(9.0-0.8)+(4.2-0.4)×2〕×0.8×1.05 =48.89 m3
土石方工程
2.挖地坑三類土深1.05m的工程量:1.4×1.4×1.05 =2.06 m3
3.平整場地的工程量:
定額計價工程量: (12.84+4)×(9.24+4)=222.96 ㎡
清單計價工程量:12.84×9.24 =118.64㎡
4.回填土方壓實50m遠取土的工程量為56.11m3 。其中:
基礎回填土:(48.89-13.97-16.44)+(2.06-0.2-0.72)=19.62m3
室內回填土:〔12.36×8.76-0.24×(8.76+3.96×2)〕×(0.45-0.1)=36.49m3
50m遠取土運土:56.11-48.89-2.06=5.16m3
土石方工程

安全措施

一、人工開挖基坑、基槽的安全要求
1、人工開挖時,作業人員必須按施工員的要求進行放坡或支撐防護。作業人員的橫向間距不得小於2m,縱向間距不得小於3m,嚴禁掏洞和從下向上拓寬溝槽,以免發生塌方事故。
2、施工中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溝內,以免邊坡塌方。
3、在深坑開挖時,要保持坑內通風良好,遇有可疑情況,應該立即停止作業,並且報告上級處理。
4、開挖的溝槽邊1m內禁止堆土、堆料、停置機具。1—3m間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m,3—5m間堆土高度不得超過2.5m。
5、開挖深度超過2m時,必須在邊沿處設立兩道護身欄桿。危險處,夜間應設紅色標誌燈。
6、開挖過程中,作業人員要隨時注意土壁變化的情況,如發現有裂紋或部分塌落現象,要立即停止作業,撤到坑上或槽上,並報告施工員待處理穩妥後,方可繼續進行開挖。
7、人員上下坑溝應先挖好階梯或設木梯,不得從上跳下或踩踏土和壁及其支撐上下。
8、在軟土和膨脹土地區開挖時,要有特殊的開挖方法,作業人員必須聽從施工員的指揮和部署,切勿私自作主、冒險蠻幹,以免發生事故。
二、機械挖土的安全要求
1、參加機械挖土的人員要遵守所使用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機械的各種安全裝置齊全有效。
2、土方開挖的順序應從上而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禁止採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並且應該做好排水措施。
3、使用機械挖土前,要先發出信號。配合機械挖土的人員,在坑、槽內作業時要按規定坡度順序作業。任何人不得進入挖掘機的工作範圍內。
4、裝土時,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裝土車上。
5、在有支撐的溝坑中使用機械挖土時,必須注意不使機械碰壞支撐。
三、預防土方坍塌的安全規定
1、施工人員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挖掘作業。
2、土方開挖前必須作好降(排)水。
3、挖土應從上而下逐層挖掘,嚴禁掏挖。
4、坑(槽)溝必須設定人員上下坡道或爬梯,嚴禁在坑壁上掏坑、攀登上下。
5、開挖坑(槽)溝深度1.5m時,必須根據土質和深度放坡或加可靠支撐。
6、當深度超過2m時,周邊必須設兩道護身欄桿;危險處,夜間設定紅色警示燈。
7、配合機械挖土、清底、平地、修坡等作業時,不得在機械迴轉半徑以內作業。
8、作業時要隨時注意檢查土壁變化,發現有裂紋或部分塌方,必須採取果斷措施,將人員撤離,排除隱患,確保全全。
9、坑(槽)溝邊1m以內不準堆土、堆料。不準停放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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