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州判官

土州判官,官名。州判官為知州行政助理,明代亦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土州置此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州判官
  • 性質:古代官名
  • 朝代:明代
  • 品級:從七品
沿革,職責,品級,

沿革

以當地首領為之。令其謹守疆土,附輯土民,修職貢,供徵調,無相攜貳。頒給銅印、敕書,賜冠帶,準世襲。有關考核、晉升、降調、革除事宜隸吏部。為數甚少,僅雲南鎮南、北勝、南安州各1名,貴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稱土州判。

職責

分掌糧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馬等事。

品級

秩從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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