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州判官,官名。州判官為知州行政助理,明代亦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土州置此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州判官
- 性質:古代官名
- 朝代:明代
- 品級:從七品
沿革,職責,品級,
沿革
以當地首領為之。令其謹守疆土,附輯土民,修職貢,供徵調,無相攜貳。頒給銅印、敕書,賜冠帶,準世襲。有關考核、晉升、降調、革除事宜隸吏部。為數甚少,僅雲南鎮南、北勝、南安州各1名,貴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稱土州判。
職責
分掌糧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馬等事。
品級
秩從七品。
土州判官,官名。州判官為知州行政助理,明代亦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土州置此官。
土州判官,官名。州判官為知州行政助理,明代亦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土州置此官。沿革以當地首領為之。令其謹守疆土,附輯土民,修職貢,供徵調,無相攜貳。頒給銅印、敕書,賜冠帶,準世襲。有關考核、晉升、降調、革除事宜隸吏部。為數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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