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土壤自淨作用是土壤本身通過吸附、分解、遷移、轉化而使土壤污染物濃度降低甚至消失的過程。土壤具有自淨功能,因為土壤中含有各種各樣的微生物和土壤動物,對外界進入土壤的各種物質可分解轉化;土壤中存在複雜的有機和無機膠體體系,通過吸附、解吸、代換等過程使污染物發生形態變化;土壤是綠色植物生長的基地,通過植物的吸收作用,土壤中的污染物質起著轉化和轉移的作用。另外,其他性質不同的污染物在土體中可通過揮發、擴散、分解以及水循環等作用,逐步降低污染物的濃度,減少毒性或被分解成無害的物質。只要污染物濃度不超過土壤的自淨容量,就不會造成污染。一般的,增加土壤有機質含量,增加或改善土壤膠體的種類和數量,改善土壤結構,可以增大土壤自淨容量(或環境容量)。此外,發現、分離和培育新的微生物品種引入土體,以增強生物降解作用,也是提高土壤自淨能力的一種重要方法。
影響因素
影響土壤自淨作用的因素有:土壤環境的物質組成,土壤的環境條件,土壤環境的生物學特性,人類活動的影響。污染物一旦超過土壤最大容量將會引起不同程度的土壤污染,進而影響土壤中生存的動植物,最後通過生態系統食物鏈危害牲畜及人體健康。因此,應根據不同土壤污染類型進行治理。
淨化機理
物理淨化作用
土壤的物理淨化是指利用土壤多相、疏鬆、多孔的特點,通過吸附、揮發和稀釋等物理作用過程使土壤污染物趨於穩定,毒性或活性減小,甚至排出土壤的過程。土壤是一個猶如天然大過濾器的多相多孔體系,固相中的各類膠態物質——土壤膠體顆粒具有很強的表面吸附能力,土壤中難溶性固體污染物可被土壤膠體吸附。可溶性污染物也可被土壤固相表面吸附(指物理吸附),或被土壤水稀釋而遷移至地表水或地下水層,如硝酸鹽、亞硝酸鹽、中性分子和以陰離子狀態存在的某些農藥等具有較大的遷移能力。某些污染物可揮發或轉化成氣態物質從土壤孔隙中遷移擴散進入大氣。例如,六六六在旱田施用後,主要靠揮發散失;氯苯靈等除草劑在高溫條件下易揮發失活。這些物理過程只是將污染物分散、稀釋和轉移,並沒有將它們降解消除,所以物理淨化過程不能降低污染物總量,有可能會使其他環境介質受到污染。土壤物理淨化的效果取決於土壤的溫度、濕度、土壤質地、土壤結構以及污染物的性質。
物理化學淨化作用
土壤的物理化學淨化是指污染物的陽離子和陰離子與土壤膠體上原來吸附的陽離子和陰離子之間發生離子交換吸附作用。
物理化學淨化作用為可逆的離子交換反應,且服從質量作用定律。同時,此種淨化作用也是土壤環境緩衝作用的重要機制,其淨化能力的大小可用土壤陽離子交換量或陰離子交換量的大小來衡量。污染物的陽離子和陰離子被交換吸附到土壤膠體上,可降低土壤溶液中這些離子的濃(活)度,相對減輕有害離子對生物的不利影響。通常,土壤中帶負電荷的膠體較多,因此。土壤對陽離子或帶正電荷的污染物的淨化能力較強。當污水中污染物的濃度不大時,經過土壤的物理化學淨化以後就能得到很好的淨化效果。增加土壤中膠體的含量,特別是有機膠體的含量,可以相應提高土壤的物理化學淨化能力。此外,土壤pH升高,有利於對帶正電荷的污染物的淨化作用;相反,則有利於對帶負電荷污染物的淨化作用。對於不同的陽離子和陰離子,其相對交換能力大的,被土壤物理化學淨化的可能性也就較大。但是,物理化學淨化作用也只能使污染物在土壤溶液中的離子濃(活)度降低,相對地減輕危害,而並沒有從根本上消除土壤環境中的污染物。此外,經交換吸附到土壤膠體上的污染物離子,還可以被其他相對交換能力更大的,或濃度較大的其他離子交換下來,重新轉移到土壤溶液中去,又恢復原來的毒性、活性。所以說,物理化學淨化作用只是暫時的、不穩定的。同時,對土壤本身來說,則是污染物在土壤環境中的積累過程,長期不斷積累將產生嚴重的潛在威脅。
化學淨化作用
污染物進入土壤以後,可能發生一系列的化學反應,如凝聚與沉澱反應、氧化還原反應、絡合螯合反應、酸鹼中和反應、同晶置換反應、水解、分解和化合反應,或者發生由太陽輻射能和紫外線等引起的光化學降解作用等。通過這些化學反應,或者使污染物轉化成難溶性、難解離性物質,使其危害程度和毒性減少,或者分解為無毒物或營養物質.這些淨化作用統稱為化學淨化作用。酸鹼反應和氧化還原反應在土壤自淨過程中也起主要作用,許多重金屬在鹼性土壤中容易沉澱,同樣在還原條件下,大部分重金屬離子能與S形成難溶性硫化物沉澱,從而降低污染物的毒性。
土壤環境的化學淨化作用反應機理很複雜,影響因素也較多,不同的污染物有不同的反應過程。那些性質穩定的化合物(如多氯聯苯、稠環芳烴、有機氯農藥,以及塑膠、橡膠等合成材料),則難以在土壤中被化學淨化。重金屬在土壤中只能發生凝聚沉澱反應、氧化還原反應、絡合螯合反應、同晶置換反應,而不能被降解。當然,發生上述反應後,重金屬在土壤環境中的遷移方向可能發生改變。例如,富里酸與一般重金屬形成可溶性的螯合物,則在土壤中隨水遷移的可能性增大。
土壤環境的化學淨化能力的大小與土壤的物質組成和性質以及污染物本身的組成和性質有密切關係,還與土壤環境條件有關。調節適宜的土壤pH、氧化還原電位(Eh),增施有機膠體或其他化學抑制劑。如石灰、碳酸鹽、磷酸鹽等,可相應提高土壤環境的化學淨化能力。
生物淨化作用
土壤的生物淨化主要是指依靠土壤生物使土壤有機污染物發生分解或化合而轉化的過程。當污染物進入土壤中後,土壤中大量微生物體內酶或胞外酶可以通過催化作用發生各種各樣的分解反應,這是土壤環境自淨的重要途徑之一。
由於土壤中的微生物種類繁多,各種有機污染物在不同條件下的分解形式也多種多樣,主要有氧化、還原、水解、脫烴、脫鹵、芳香羥基化和異構化、環破裂等過程,最終轉化為對生物無毒的殘留物和二氧化碳。在土壤中,某些無機污染物也可以通過微生物的作用發生一系列的變化而降低活性和毒性。但是,微生物不能淨化重金屬,反而有可能使重金屬在土壤中富集,這是重金屬成為土壤環境的最危險污染物的根本原因。
有機物的生物降解作用與土壤中微生物的種群、數量、活性以及土壤水分、土壤溫度、土壤通氣性、pH、氧化還原電位(Eh)、C/N比等因素有關。例如,土壤水分適宜,土溫30℃左右,土壤通氣良好,氧化還原電位較高,土壤pH偏中性到弱鹼性,C/N比在20:1左右,則有利於天然有機物的生物降解。相反,若有機物分解不徹底,可產生大量的有毒害作用的有機酸等。生物降解作用還與污染物本身的化學性質有關,那些性質穩定的有機物,如有機氯農藥和具有芳環結構的有機物,生物降解的速率一般較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