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中央機關服務局

團中央機關服務局(團中央機關服務中心)是團中央直屬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局級事業單位,同時兼有團中央書記處賦予的相關行政管理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團中央機關服務局
  • 類型:政府機構
  • 隸屬:團中央
  • 定義:局級事業單位
團中央機關服務局主要有三方面職能。一是行政管理職能,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團中央機關的房產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物資設備管理、環境秩序管理、後勤服務管理;負責團中央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計畫生育、愛國衛生、植樹造林、義務獻血、交通安全、人民防空、節約能源等社會事務工作的管理。二是服務職能,其主要職責是:為保障機關正常辦公服務、為改善機關職工生活服務、為辦好全團(部門)性會議提供服務。三是面向社會興辦經濟實體開展經營創收活動。
團中央機關服務局下設5個處級機構和1個副處級單位。5個處級機構是:辦公室、行政服務處、房管基建處、經營開發處、團中央北戴河培訓基地。1個副處級單位是:團中央機關招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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