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是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21年4月,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被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表彰為“河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縣“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指導全縣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協調推動發展全縣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協調推進鄉村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全縣鄉村產業、農產品加工業和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縣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菜、中藥材、水果、肉、蛋、奶、漁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管理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和監督抽查。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監測體系建設。
(七)負責全縣農業資源保護、開發與利用。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功能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市級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預測預報及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依法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縣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開展農村對外合作工作。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被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表彰為“河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2021年12月21日,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被農業農村部授予“全國糧食生產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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