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公安局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公安局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公安局是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公安局
  • 辦公地址: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圍場鎮外環路88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派出機構,監管場所,所獲榮譽,

機構簡介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公安局既是負責全縣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領導機關,又是直接指揮和參與偵破危害國家安全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經濟犯罪案件,查處治安案件,處置突發事件,管理社會治安的實戰部門。

主要職責

(一)按照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和組織實施全縣公安工作,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二)研究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公安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制定新措施,推進全縣公安工作的發展。
(三)蒐集、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有關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適時組織實施。
(四)組織領導或直接偵破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經濟犯罪案件。
(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治安案件,組織協調,參與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和治安事故;承擔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爆物品、特種行業等管理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
(七)做好出入境和外國人在縣域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八)做好來我縣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九)負責全縣收押場所及監視設備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對在押人員的監管、教育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執法活動;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的行政複議工作。
(十一)指導、組織全縣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對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全縣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和組織實施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
(十三)指導組織全縣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四)負責維護全縣林區社會治安秩序,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
(十五)規劃、組織、指導全縣公安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建設,以及公安宣傳、民警教育訓練等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公安幹部管理工作;指導全縣警衛隊伍建設。
(十六)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查處和督辦公安民警違法違紀案件。
(十七)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財務、裝備、被裝的管理工作,做好公安機關後勤保障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政府副縣長、公安局長谷曉暉:負責縣局全面工作。
局黨委副書記、政委李昕:協助局長抓全面工作,負責政治工作、黨建工作、隊伍建設和政治安全保衛工作、督察工作、信訪工作,分管政工監督室和政保大隊、督察信訪科。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廉福林:負責特警巡警工作、反恐怖工作、留置保障工作、監所管理工作、出入境管理工作,分管特巡警大隊、留置保障大隊、看守所、拘留所、出入境管理大隊。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丁彥民:負責警務保障工作、森林公安工作、環境安全保衛工作、食品藥品安全保衛工作,分管警務保障室、森警大隊、環安大隊、食藥大隊。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寶鋒:負責治安管理工作(戶政工作、警衛工作),分管治安管理大隊、各派出所。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鑫宇:負責指揮工作、情報工作、科技信息化工作、網路安全保衛工作,分管情指中心、網安大隊。與李國軍同志做好溝通開展好反詐中心工作。
局黨委委員、政工監督室主任王向峰:負責政工監督室工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抓政工監督室工作,分管交通警察大隊。
三級高級警長李國軍:負責法制工作、刑事犯罪偵查工作、經濟犯罪偵查工作,分管法制大隊、刑偵大隊、經偵大隊。

內設機構

1、指揮中心(掛辦公室牌子)
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負責機要、通信等工作。
2、政工監督室
負責公安政治工作;負責公安督察、審計工作;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3、警務保障室
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科技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4、法制大隊
負責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
5、政治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政治安全保衛、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6、治安管理大隊(掛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牌子)
負責治安管理、戶政管理等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的管理,依法對社會上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活動進行治理;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
7、刑事偵查大隊(掛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刑事偵查、禁毒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工作;承擔縣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等。
8、交通警察大隊
負責交通管理工作;承擔道路治安巡邏任務。
9、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負責掌握和綜合分析全縣經濟犯罪規律特點,研究制定對策
工作;負責查處各類經濟犯罪案件。
10、網路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指導網際網路監控點建設和網上信息監控、電子偵控工
作;負責研究公共信息網路違法犯罪規律特點及對策工作;負責
查處危害公共信息網路的違法犯罪案件。
11、特巡警大隊
負責圍場鎮治安巡邏,預防突發性事件;預防和制止犯罪行為;制止公共場所發生的民間糾紛、治安案件;值勤、備勤,接受110報警指令,隨時出警處警。
12、食品藥品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偵辦涉及食品、藥品、醫用器材、化妝品、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的違法犯罪案件;負責全縣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案件情況的綜合分析和調研工作;組織指揮跨區域案件和集中專項整治行動;配合市場監管、衛健等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部門開展行政監管及聯合執法。
13、環境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掌握全縣環境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規律,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協調偵辦涉及環境犯罪的刑事案件,直接查處和偵辦社會反響強烈的環境犯罪案件;建立與環保部門刑事執法與行政執法的相互銜接及協調聯動機制;參與環境保護集中專項整治行動;偵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影響環境安全的重大案(事)件。
14、出入境管理大隊
貫徹執行有關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規,研究落實出入境管理政策、法律法規的實施;受理、審核本縣公民因私出國、赴港澳台申請,報上級機關審批;在上級公安機關授權下,受理外國人入境、過境、出境、居留、旅行等簽證、證件並實施相應管理;受理外國人、外籍華人、華僑和台灣居民來本縣定居的申請;查處或協助查處涉外案(事)件和內地公民違反有關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事)件;在上級公安機關授權下,受理港澳台居民、華僑在內地遺失證件或證件過期的出境申請。
15、森林警察大隊
負責貫徹執行森林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負責維護全縣林區社會治安秩序,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
16、信訪科
負責登記信訪事項並受理屬於本級公安機關管轄的信訪事項;對所受理的信訪事項按照職責分工轉交本級公安機關有關部門(警種)辦理或自行辦理,並對本級公安機關有關部門(警種)的辦理情況報告進行審核;協調辦理重要信訪事項;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信訪事項;對信訪事項的辦理情況書面答覆或者告知信訪人;督促、檢查、指導本級公安機關其他部門的信訪工作;對在信訪工作中發現民警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向有關部門轉交並提出意見。
17、案件管理中心
負責指揮平台、網上執法辦案等信息系統的維護,監督和管理本級公安機關各辦案警種、部門受立案情況,及時發現、預警和糾正受立案環節的執法問題;負責對契約詐欺、金融詐欺、涉稅的經濟犯罪案件是否受立案進行審核監督;負責統一接受登記其他機關移送案件、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案件和檢察機關通知立案的案件,併網上指派相關辦案部門開展受立案工作;負責協調解決案件管轄爭議;負責對經調查或偵查認為應由其他機關管轄的案件,實行一口對外移送;負責掌握本級公安機關的受立案情況,做到受立案數據一口統計匯總;對在受立案工作中發現民警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及時移交紀檢、督察部門,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派出機構

負責本轄區社會治安、人口戶籍、居民身份證、槍爆物品、特種行業、出租房屋等管理;依法查處治安案件、調解糾紛;發現違法犯罪線索,協助並破獲刑事案件;接受民眾報警、求助等。
全縣設公安分局1個、派出所24個,即:四合永公安分局,河東派出所、河西派出所、汽車站派出所、腰棧派出所、銀鎮派出所、四道溝派出所、蘭旗卡倫派出所、朝陽灣派出所、棋盤山派出所、龍頭山派出所、大喚起派出所、哈里哈派出所、新撥派出所、山灣子派出所、紅松窪派出所、半截塔派出所、孟奎派出所、牌樓派出所、克勒溝派出所、新地派出所、朝陽地派出所、御道口派出所、楊家灣派出所、西龍頭派出所。

監管場所

1、看守所
負責依法做好收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犯的教育管理工作。
2、行政拘留所
負責治安行政拘留人員的管理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被評為“2016—2020年度河北省優秀公安基層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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