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航行船舶飲用水供應衛生監督規程

國際航行船舶飲用水供應衛生監督規程

《國際航行船舶飲用水供應衛生監督規程》(DB4403/T 148-2021)是2021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地方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海關。

地方標準《國際航行船舶飲用水供應衛生監督規程》(DB4403/T 148-2021)規定了國際航行船舶飲用水供應衛生監督的基本要求、供水單位衛生監督要求、監管模式和監督規程。該標準適用於國境口岸國際航行船舶飲用水供應衛生監督,也適用於往來港澳台船舶飲用水供應衛生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航行船舶飲用水供應衛生監督規程
  • 外文名:Rules for hygiene supervision over drinking water supply oninternational vessels
  • 標準號:DB4403/T 148-2021
  • 發布日期:2021-03-25
  • 實施日期:2021-04-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C62
  • 國際標準分類號:11.02
  • 技術歸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海關
  • 批准發布部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提出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海關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飲用水既是食品的一部分,又是人們健康生活的必需品。水性傳染病潛在的風險性更高,涉及人員更多,範圍更廣,一旦發生極易造成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國境口岸國際航行船舶的飲用水因供水來源地區多、水質不一、船員直飲習慣、存水時間長等多種原因,水體質量很難保證。為了加強和規範國境口岸國際航行船舶飲用水供應衛生監督工作,制定了地方標準《國際航行船舶飲用水供應衛生監督規程》(DB4403/T 148-2021)。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地方標準《國際航行船舶飲用水供應衛生監督規程》(DB4403/T 148-2021)來源於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2018年第一批深圳市地方標準計畫項目任務》(深市監【2018】53號)下達給深圳市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的地方標準制訂任務。項目名稱為《國際航行船舶飲用水衛生監督規程》,計畫編號為73-2018。該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海關提出並歸口。
  • 起草階段
2018年6月,成立了標準編制小組,並召開了第1次標準制定討論會,主要研究深圳口岸國境口岸國際航行船舶飲用水供應衛生監督現狀。
2018年7月,標準編制小組召開了第2次標準制定討論會,就標準的技術路線進行了反覆研討,討論確立標準的技術要點、標準框架,並進行任務分工。
2018年8月~2018年10月,根據任務分工,進行標準起草,形成標準草案(初稿)。
2018年11月,標準編制小組對深圳口岸國際航行船舶飲用水供應衛生監督情況進行深度調研,就標準的技術內容進行討論,徵求相關意見和建議。
2018年12月~2019年02月。標準編制小組召開了第3次標準制定討論會,針對編制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討論,對形成的標準草案(初稿)進行修改,形成標準草案(討論稿)。
2019年3月~2019年04月,標準編制小組就標準草案(討論稿)徵求原檢驗檢疫系統相關專家意見和建議。
2019年5月~2019年09月,標準編制小組匯總檢驗檢疫系統專家意見,召開第4次標準制定討論會,對相關意見進行討論和修改,形成標準草案(徵求意見稿)。
2019年10月~11月,標準編制小組向深圳市相關專家徵求意見。
2019年12月~2020年1月,標準編制小組匯總專家意見,召開第5次標準制定研討會,對相關意見意見進行討論和修改,形成標準草案(送審稿)。
2020年1月底,標準編制小組申請組織標準審定會。
  • 發布實施
2021年3月25日,地方標準《國際航行船舶飲用水供應衛生監督規程》(DB4403/T 148-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4月1日,地方標準《國際航行船舶飲用水供應衛生監督規程》(DB4403/T 148-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國際航行船舶飲用水供應衛生監督規程》(DB4403/T 148-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海關、清華大學深圳國際研究生院。
主要起草人:鄭文麗、許煒煒、謝昭聰、何建安、楊燕秋、路強、夏彥、朱波、楊余久。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基本要求
2
5 供水單位衛生監督要求
2
6 監管模式
3
7 監督規程
3
附錄A(資料性)國境口岸供船飲用水供應單位衛生監督評分表
6
附錄B(資料性)衛生監督意見書
8
參考文獻
9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國際航行船舶飲用水供應衛生監督規程》(DB4403/T 148-2021)規定了國際航行船舶飲用水供應衛生監督的基本要求、供水單位衛生監督要求、監管模式和監督規程。該標準適用於國境口岸國際航行船舶飲用水供應衛生監督,也適用於往來港澳台船舶飲用水供應衛生監督。

引用檔案

GB 5749-2006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T 5750.2 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水樣的採集和保存
GB 17051 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範
GB/T 17218 飲用水化學處理劑衛生安全性評價
SN/T 1528 入出境船舶飲用水消毒規程
SN/T 3883 國境口岸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規範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國際航行船舶飲用水供應衛生監督規程》(DB4403/T 148-2021)的制定,對防範口岸疫情疫病發生和傳播,減少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發生,都有著非常重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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