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介紹
以“服務企業、規範行業、發展產業”為宗旨,以團結周易界開光吉祥物企事業單位(廠商)和廣大從業人員,促進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為己任,是政府與企業之間的橋樑和紐帶。
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通過開展“開光周易吉祥物”和“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活動,促進了
港台和內地周易界人士自主開發研製周易風水吉祥物的軟體基地,同時本行業協會配合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積極開展 “中國名牌”推薦評選活動,極大地促進了開光周易吉祥物的品牌建設與發展。
協會目的是更科學更正規的推廣中國開光周易風水吉祥物事業化、國際化、企業化發展,為中國傳統文化的發展探索新的發展路徑,讓文化產品化、可傳播性、傳導性、傳達性更強。
組織結構
分為維權機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議-會長工作會議-會長-常務副會長-秘書長-秘書處黨支部。
品質保證
(1)使用中國開光周易吉祥物真品品質的產品是經過正規宗教開光,只認可佛教開光和道教開光,基督教天主教等儀式不屬於本協會研究範疇。
(2)使用中國開光周易吉祥物的企業具有規範的管理制度、嚴格的質量標準、完善的行銷策略、合理的價格體系、周到的售後服務。
管理守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中國正規開光周易吉祥物的科學發展,提高商品質量,維護和提高在國內外市場的信譽,保護使用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該證明商標是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註冊的證明商標,用於證明中國開光周易吉祥物的特定品質。
第三條 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負責人是該證明商標的註冊人,對該證明商標享有專用權。
第四條 申請使用該證明商標的,應當按照本規則的規定,經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審核批准。
第二章 證明商標的使用條件
第五條 使用該證明商標的產品是來自於正規開光周易吉祥物的產品。
第六條 使用該證明商標的產品特徵:符合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的產品分類標準。
第七條 同時符合上述使用條件的吉祥物經營者,可申請使用該證明商標。
第三章 證明商標的使用申請程式
第八條 申請使用該證明商標的使用者應向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遞交《證明商標使用申請書》。
第九條 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自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後,在60天內完成下列審核工作:
1、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派人對申請人的產品進行實地考察,並對產品進行檢測。
2、檢測和綜合審理後,作出書面審核意見。
3、符合該證明商標使用條件的,應辦理如下事項:
雙方簽定《證明商標使用許可契約》;
申請人領取《證明商標準用證》;
申請人領取證明商標標識;
申請人交納管理費。
第十條 申請人未獲準使用該證明商標的,可以自收到審核意見書通知15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訴,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尊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裁定意見。
第十一條 該證明商標使用許可契約有效期為一年,到期繼續使用者,須在契約有效期屆滿前25天內向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提出續簽契約的申請,逾期不申請者,契約有效期屆滿後不得使用該商標。
第四章 證明商標被許可使用者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 該證明商標被許可使用者的權利:
1、在其產品上或包裝上使用該證明商標;
2、使用該證明商標進行產品廣告宣傳;
3、優先參加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主辦或協辦的技術培訓、貿易洽談會、信息交流活動等;
4、對該證明商標管理費使用進行監督;
5、對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的工作程式、管理辦法進行建議或評議。
第十三條 該證明商標被許可使用者的義務:
1、維護該證明商標所代表的產品的特有品質、質量和市場聲譽,保證產品質量穩定;
2、接受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對產品品質的不定期檢測和證明商標使用的監督,支持質量檢測、監督人員工作;
3、該證明商標的使用者,應有專人負責證明商標標識的管理、使用工作,確保該證明商標標識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不得向他人轉讓、出售該證明商標標識,不得許可他人使用該證明商標;
4、及時向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反饋相關方面信息以及消費者對該證明商標所代表的產品質量反映。
第五章 該證明商標的管理
第十四條 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是該證明商標的管理機構,負責《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的制定和實施,負責對使用該證明商標的產品進行全方位的跟蹤管理,作好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測工作,並協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查處理侵權、假冒案件。
第十五條 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與該證明商標被許可使用人簽定的許可使用契約,送交相關單位存查、備案。
第十六條 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為該證明商標許可使用工作的科學性、嚴肅性、公正性、權威性,誠請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進行監督,同時也接受和處理使用該證明商標產品的消費者的投訴。
第六章 證明
商標的保護
第十七條 該證明商標受有關法律保護,如有假冒侵權等行為發生,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將組織收集證據材料,並對舉報單位和個人給予必要的獎勵。
第十八條 對未經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許可,擅自在產品及其包裝上使用與該證明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報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侵權者的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該證明商標的使用者如違反規則,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有權收回其《證明商標準用證》和已領取的證明商標標識,終止與使用者的證明商標使用許可契約;必要時將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調查處理,或尋求司法途徑終止。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 使用該證明商標的具體管理費標準,由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並報有關部門審批後實施。
第二十一條 該證明商標的管理費用專款專用,主要用於印製證明商標標識,檢測產品、受理證明商標投訴,收集案件證據材料和宣傳證明商標等工作,以保障該證明商標產品的信譽,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二條 本規則自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註冊該證明商標之日起生效。
會員制度
(一)單位會員:凡具有法人資格,承認本會章程,具有良好信譽,無違法經營,從事周易預測行業、銷售正規開光周易吉祥物產品的事業單位以及地方性周易協會可申請入會;
(二)理事單位會員:凡承認本會章程,個人或公司有一定的知名度,擁有思想正派、作風正派的業內知名人士,周易吉祥物的銷售具有一定規模,並且具有一定知名度;
收到申請者申請,批准為上述三種會員資格,享受聲譽和信譽的雙重資源優勢。
現任會長
智德師傅:香港明星御用命理師、香港元老級風水大師、生於孔子故里,長於風水世家。得齊魯山川之靈氣,研傳統文化之精髓。三十載勤究易理玄學,笑談間破譯人生密碼。挾渾厚預測功力,積豐富實戰經 驗,成一代風水大師!於八字術、風水學感悟頗深,擅長周易預測、風水設計策劃、命名策劃、成功人生策劃、成功企業家策劃,擁有通過八字風水的綜合運用改善 人們的生活現狀、夫妻感情、身體健康、經營水平的大量案例。尤擅人居風水學,通過風水學的調整解決過人們許多關於財運事業運、兒童教育、工作方向等具體問題。可謂知行合一、成效顯著之專家學者。現為香港七星堂吉祥物創始人、中國智德易學院院長、著名實力派古風水學專家、現代風水應 用學專家、四柱命理學專家。
入會制度
一 會員組成
本協會由個人會員、理事單位會員、副會長單位會員組成,免費入會,無任何收費條件。只針對海外開展入會制度,中國大陸因為周易人士龍魚混雜,難以管理暫時沒有開展入會制度,另行通知。
二 入會條件
(一)個人會員:凡具有獨立民事資格,承認本會章程,具有良好信譽,無違法經營,從事周易預測行業、銷售正規開光周易吉祥物產品的事業單位地方性周易協會以及個人可申請入會;
(三)副會長單位會員:凡對本協會有重要貢獻,有聲譽的國內外單位、專家、學者,經會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可授予副會長單位會員稱號,開光周易吉祥物的銷售規模不僅僅局限於一地,應該具有5家銷售店以上。
三 入會程式
(一) 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 常務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委託秘書處討論通過;
(三) 由協會會員部頒發會員證。
四 會員權利
(一)有選舉、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三)獲得協會服務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監督;
(五)按優惠條件,享受本協會提供的有關資料及信息服務;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五 會員義務
(一)執行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協會的名譽和合法權益;
(三)完成協會委託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 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 關於退會
會員退會應書面報告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在入會後一年內仍未交納會費或連續一年不參加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協會將不再提供任何服務。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七 會員享受的具體服務
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在對會員的服務方面,除了在加強溝通、反映會員的呼聲、要求、意見和建議等方面進一步提高水平之外,在協會提供的有關服務中,將對會員實行免費或優惠收費。具體服務如下:
(一)信息服務
免費提供業內行業動態,並且不定期舉辦開光周易吉祥物行業盛會;
(二)培訓服務
會員可以優惠參加本協會舉辦的各類培訓。
(三)諮詢服務
會員可以優惠享受國際貿易事務諮詢、商標註冊諮詢、專利申請諮詢、商品條碼申請諮詢、保險顧問諮詢、法律法規諮詢、投融資的中介服務、市場行銷服務等。
(四)廣告宣傳服務
1.優惠提供在國際周易吉祥物協會網上的廣告宣傳。
2.免費提供在大眾媒體進行廣告宣傳的諮詢。
(五)出國服務
以優惠價格參加本行業協會組織的考察、培訓、參展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