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的通過和世界上第一個常設性國際刑事審判機構——國際刑事法院的誕生,對世界的影響非同小可。根據規約的規定,國際刑事法院對國際社會關注的最嚴重犯罪,旨在使這些最嚴重犯罪的罪犯不再逍遙法外,從而有助於預防這些犯罪。根據規約關於國際刑事法院行使管轄權的先決條件的規定,如果犯罪地國或被告人國籍國是規約締約國或者聲明接受國際刑事法院管轄權的國家,則國際刑事法院可以對上述犯罪行使補充管轄權。並且,即使犯罪地國和被告人國籍國都不是締約國,但在安理會向國際刑事法院提交情勢的情況下,國際刑事法院也可以行使管轄權。 鑒於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是國際刑事法院的生命線,本書以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問題為中心,共分五章對“國際刑事法院的誕生”、“國際刑事法院遵循的刑法原則和適用的法律”、“國際刑事法院管轄的罪行”、“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國家與國際刑事法院的司法合作及其前景”等重點問題展開論述。以期為我國將來成為締約國提供法律支持。
基本介紹
- 書名:國際刑事法院研究
- 類型:人文社科
- 出版日期:2013年9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品牌:人民出版社發行部
- 作者:張貴玲
-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 頁數:332頁
- 開本:16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張貴玲編著的《國際刑事法院研究》以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問題為中心,共分五章對“國際刑事法院的誕生”、“國際刑事法院遵循的刑法原則和適用的法律”、“國際刑事法院管轄的罪行”、“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國家與國際刑事法院的司法合作及其前景”等重點問題展開論述。以期為我國將來成為締約國提供法律支持。
作者簡介
張貴玲,女,生於1964年8月。現為西北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刑法教研室主任、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碩士研究生導師組組長,曾任法學院副院長(具體負責教學科研工作)。1987年畢業於西北政法大學,獲得法學學士學位;2000年畢業於蘭州大學,獲得法學碩士學位(經濟法學);2008年畢業於華東政法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國際法學)。曾出版《國際私法概論》、《法學基礎教程》等3部著作;曾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刑罰輕重的理性思考與合理方向》、《我國民事證據責任制度之檢討與重構》、《論債權人代位權制度》、《論危害人類罪》、《試析國際刑事法院管轄權與非締約國的關係》、《國際刑事法院與聯合國安理會的關係》、《論侵略罪》、《國家及其財產管轄豁免的新發展》等30餘篇論文;主持或參與完成省部級課題3項。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國際刑事法院的誕生
第一節現代其他國際刑事司法機構
一、二戰後設立的兩大國際軍事法庭
二、聯合國安理會設立的兩大國際刑事法庭
三、國際國內混合型法庭
第二節國際刑事法院的醞釀和建立
一、《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的通過
二、《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的生效
三、國際刑事法院的組成
本章結語
第二章國際刑事法院遵循的刑法原則和適用的法律
第一節國際刑事法院遵循的刑法原則
一、罪刑法定原則
二、個人刑事責任原則
三、一事不再理原則
四、無罪推定原則
第二節國際刑事法院適用的法律
一、國際刑事法院與國際法院法律適用的不同
二、國際刑事法院適用的法律
本章結語
第三章國際刑事法院管轄的罪行
第一節滅絕種族罪
一、滅絕種族罪的歷史演變
二、《羅馬規約》中的滅絕種族罪
三、關於滅絕種族罪的爭議
第二節危害人類罪
一、危害人類罪的歷史演變
二、《羅馬規約》中的危害人類罪
三、關於危害人類罪的爭議
第三節戰爭罪
一、戰爭罪的歷史演變
二、《羅馬規約》中的戰爭罪
三、關於戰爭罪的爭議
第四節侵略罪
一、侵略罪的歷史演變
二、《羅馬規約》及其修正案中的侵略罪
三、關於侵略罪的爭議
本章結語
第四章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
第一節國際刑事管轄原則
一、屬地管轄原則
二、屬人管轄原則
三、保護管轄原則
四、普遍管轄原則
第二節國際刑事法院管轄權的補充性原則
一、關於國際刑事法院管轄權性質的各種主張一
二、國際刑事法院管轄權的補充性原則
第三節國際刑事法院管轄權的效力範圍
一、屬時管轄
二、屬地管轄
三、屬人管轄
四、屬物管轄
第四節國際刑事法院行使管轄權的先決條件
一、國際刑事法院行使管轄權的先決條件
二、國際刑事法院管轄權對非締約國的延展
第五節國際刑事法院管轄權的啟動機制
一、締約國向國際刑事法院提交情勢
二、聯合國安理會向國際刑事法院提交情勢
三、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自行調查犯罪
第六節國際刑事法院正在審理的相關案件及法律
分析
一、烏干達向國際刑事法院提交的有關聖靈抵抗軍的情
勢及法律分析
二、聯合國安理會向國際刑事法院提交的達爾富爾情勢
及法律分析
本章結語
第五章國家與國際刑事法院的司法合作及其前景
第一節國際刑事司法機構司法合作體制的脆弱性
一、《前南國際刑庭規約》關於司法合作的主要規定
二、前南國際刑庭的司法合作狀況
第二節國家與國際刑事法院之間的司法合作
一、締約國與國際刑事法院的司法合作義務
二、非締約國與國際刑事法院的司法合作
三、國際刑事法院與國家之間的合作障礙
第三節美國關於國際刑事法院的立場
一、美國反對《羅馬規約》的理由
二、美國應對國際刑事法院的策略
第四節中國關於國際刑事法院的立場
一、中國反對《羅馬規約》的理由
二、保護中國利益的措施
本章結語
結束語
參考文獻
後記
第一章國際刑事法院的誕生
第一節現代其他國際刑事司法機構
一、二戰後設立的兩大國際軍事法庭
二、聯合國安理會設立的兩大國際刑事法庭
三、國際國內混合型法庭
第二節國際刑事法院的醞釀和建立
一、《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的通過
二、《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的生效
三、國際刑事法院的組成
本章結語
第二章國際刑事法院遵循的刑法原則和適用的法律
第一節國際刑事法院遵循的刑法原則
一、罪刑法定原則
二、個人刑事責任原則
三、一事不再理原則
四、無罪推定原則
第二節國際刑事法院適用的法律
一、國際刑事法院與國際法院法律適用的不同
二、國際刑事法院適用的法律
本章結語
第三章國際刑事法院管轄的罪行
第一節滅絕種族罪
一、滅絕種族罪的歷史演變
二、《羅馬規約》中的滅絕種族罪
三、關於滅絕種族罪的爭議
第二節危害人類罪
一、危害人類罪的歷史演變
二、《羅馬規約》中的危害人類罪
三、關於危害人類罪的爭議
第三節戰爭罪
一、戰爭罪的歷史演變
二、《羅馬規約》中的戰爭罪
三、關於戰爭罪的爭議
第四節侵略罪
一、侵略罪的歷史演變
二、《羅馬規約》及其修正案中的侵略罪
三、關於侵略罪的爭議
本章結語
第四章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
第一節國際刑事管轄原則
一、屬地管轄原則
二、屬人管轄原則
三、保護管轄原則
四、普遍管轄原則
第二節國際刑事法院管轄權的補充性原則
一、關於國際刑事法院管轄權性質的各種主張一
二、國際刑事法院管轄權的補充性原則
第三節國際刑事法院管轄權的效力範圍
一、屬時管轄
二、屬地管轄
三、屬人管轄
四、屬物管轄
第四節國際刑事法院行使管轄權的先決條件
一、國際刑事法院行使管轄權的先決條件
二、國際刑事法院管轄權對非締約國的延展
第五節國際刑事法院管轄權的啟動機制
一、締約國向國際刑事法院提交情勢
二、聯合國安理會向國際刑事法院提交情勢
三、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自行調查犯罪
第六節國際刑事法院正在審理的相關案件及法律
分析
一、烏干達向國際刑事法院提交的有關聖靈抵抗軍的情
勢及法律分析
二、聯合國安理會向國際刑事法院提交的達爾富爾情勢
及法律分析
本章結語
第五章國家與國際刑事法院的司法合作及其前景
第一節國際刑事司法機構司法合作體制的脆弱性
一、《前南國際刑庭規約》關於司法合作的主要規定
二、前南國際刑庭的司法合作狀況
第二節國家與國際刑事法院之間的司法合作
一、締約國與國際刑事法院的司法合作義務
二、非締約國與國際刑事法院的司法合作
三、國際刑事法院與國家之間的合作障礙
第三節美國關於國際刑事法院的立場
一、美國反對《羅馬規約》的理由
二、美國應對國際刑事法院的策略
第四節中國關於國際刑事法院的立場
一、中國反對《羅馬規約》的理由
二、保護中國利益的措施
本章結語
結束語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