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開泰富歲月鎏金定期開放信用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國開歲月鎏金定開信用債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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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開泰富歲月鎏金定期開放信用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國開泰富發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國開歲月鎏金定開信用債C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國開泰富
  • 基金管理費:0.60%
  • 首募規模:5.16億
  • 託管銀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413
  • 成立日期:20131223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在嚴格控制投資風險的基礎上,通過積極主動的投資管理,追求基金資產的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國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商業銀行金融債與次級債、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政策性金融債、中期票據、資產支持證券、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短期融資券、債券回購和銀行存款等固定收益類資產 ,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本基金不直接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權證等權益類資產,但可參與一級市場新股的申購或增發,以及可持有因可轉換債券轉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發的權證和因投資可分離交易可轉債而產生的權證等。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本基金所界定的信用債券是指公司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商業銀行金融債與次級債、資產支持證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等除國債、央行票據及政策性金融債之外的、非國家信用的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信用類金融工具。

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投資策略,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實現風險和收益的最佳配比。
(1)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過對巨觀經濟指標、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國家產業政策以及資本市場資金環境的分析,預判巨觀經濟發展趨勢及利率走勢,據此評價未來一定時間段內債券市場相對收益率,同時評估各類資產在未來一定時間段內流動性和信用水平,以本基金投資風格、投資目標為指導,動態調整債券及現金類資產的配置比例,以期實現本基金投資目標,滿足其較低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將通過戰略性資產配置為主,戰術性資產配置為輔的方式進行大類資產配置;通過戰略性資產配置在較長時間框架內考察評判各類資產的預期收益和風險,然後確定最能滿足本基金風險收益特徵的資產組合;通過戰術性資產配置在較短時間框架內考察各類資產的收益能力,預測短期收益率,動態調整大類資產配置,獲取市場時機選擇的超額收益。
(2)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認真研判中國巨觀經濟運行情況,及由此引致的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密切跟蹤CPI、PPI、M2、M1、匯率等利率敏感指標,通過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對未來中國債券市場利率走勢進行分析與判斷,並由此確定合理的債券組合久期。
1)巨觀經濟環境分析:通過跟蹤、研判諸如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率、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增長率、固定資產投資額同比增長率、進出口額同比增長率等巨觀經濟數據,判斷巨觀經濟運行趨勢及其在經濟周期中所處位置,預測國家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取向及當前利率在利率周期中所處位置;基於利率周期的判斷,密切跟蹤、關注諸如月度CPI、PPI等物價指數、銀行準備金率、貨幣供應量、信貸狀況等金融運行數據,對外貿易順逆差、外商直接投資額等實體經濟運行數據,研判利率在中短期內變動趨勢,及國家可能採取的調控政策;
2)利率變動趨勢分析:基於對巨觀經濟運行狀態以及利率變動趨勢的判斷,同時考量債券市場資金面供應狀況、市場主流預期等因素,預測債券收益率變化趨勢;
3)久期分析:根據利率周期變化、市場利率變動趨勢、市場主流預期,以及當期債券收益率水平,通過合理假設下的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最後確定最優的債券組合久期。當預期市場總體利率水平降低時,本基金將延長所持有的債券組合的久期值,從而可以在市場利率實際下降時獲得債券價格上升收益;反之,當預期市場總體利率水平上升時,則縮短組合久期,以規避債券價格下降的風險帶來的資本損失,獲得較高的再投資收益。
(3)期限結構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綜合考察收益率曲線和信用利差曲線,通過預期收益率曲線形態變化和信用利差曲線走勢來調整投資組合的頭寸。
在考察收益率曲線的基礎上,本基金將確定採用集中策略、啞鈴策略或梯形策略等,以從收益率曲線的形變和不同期限信用債券的相對價格變化中獲利。一般而言,當預期收益率曲線變陡時,本基金將採用集中策略;當預期收益率曲線變平時,將採用啞鈴策略;在預期收益率曲線不變或平行移動時,則採用梯形策略。
(4)類屬配置策略
本基金定性和定量地分析不同類屬債券類資產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及其經風險調整後的收益率水平或盈利能力,通過比較或合理預期不同類屬債券類資產的風險與收益率變化,確定並動態地調整不同類屬債券類資產間的配置比例,確定最能符合本基金風險收益特徵的資產組合。
(5)信用類債券策略
本基金通過主動承擔適度的信用風險來獲取較高的收益,所以在個券的選擇當中特別重視信用風險的評估和防範。
本基金對於金融債、信用等級為投資級的企業(公司)債等信用類債券採取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投資策略,通過內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對可選債券品種進行篩選過濾。
內部信用分析方法通過自上而下地考察巨觀經濟環境、國家產業發展政策、行業發展狀況和趨勢、監管環境、公司背景、競爭地位、治理結構、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現金流水平等諸多因素,通過給予不同因素不同權重,採用統計模型方法對主體所發行債券進行信用評級。
信用債收益率是在基準收益率基礎上加上反映信用風險收益的信用利差。基準收益率主要受巨觀經濟政策環境的影響,信用利差收益率主要受該信用債對應信用水平的市場信用利差曲線以及該信用債本身的信用變化的影響。因此,信用債的投資策略可細分為基於信用利差曲線變化的投資策略、基於信用債個券信用變化的投資策略。
1)基於信用利差曲線變化的投資策略
首先,信用利差曲線的變化受到經濟周期和相關市場變化的影響。如果巨觀經濟向好,企業盈利能力增強,現金流好轉,信貸條件放鬆,則信用利差將收窄;如果經濟陷入蕭條,企業虧損增加,現金流惡化,信貸條件收緊,則信用利差將拉大。其次,分析信用債市場容量、信用債券結構、流動性等變化趨勢對信用利差曲線的影響;同時政策的變化也影響可投資信用債券的投資主體對信用債的需求變化。本基金將綜合各種因素,分析信用利差曲線整體及分行業走勢,確定不同風險類別的信用債券的投資比例。
2)基於信用債個券信用變化的投資策略
除受巨觀經濟和行業周期影響外,信用債發行人自身素質也是影響個券信用變化的重要因素,包括股東背景、法人治理結構、管理水平、經營狀況、財務質量、融資能力等因素。本基金將通過公司內部的信用債評級系統,對債券發行人進行資質評估並結合其所屬行業特點,判斷個券未來信用變化的方向,採用對應的信用利差曲線對公司債、企業債定價,從而發掘價值低估債券或規避信用風險。
(6)息差策略
當回購利率低於債券收益率時,本基金將實施正回購併將融入的資金投資於信用債券,從而獲取債券收益率超出回購資金成本(即回購率)的套利價值。
(7)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可轉換債券的投資採取基本面分析和量化分析相結合的方法。本基金管理人行業研究員對可轉債發行人的公司基本情況進行深入研究,對公司的盈利和成長能力進行充分論證。在對可轉債的價值評估方面,由於可轉換債券內含權利價值,本基金將利用期權定價模型等數量化方法對可轉換債券的價值進行估算,選擇價值低估的可轉換債券進行投資。
(8)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過考量巨觀經濟形勢、提前償還率、違約率、資產池結構以及資產池資產所在行業景氣情況等因素,預判資產池未來現金流變動;研究標的證券發行條款,預測提前償還率變化對標的證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線的影響,同時密切關注流動性變化對標的證券收益率的影響,在嚴格控制信用風險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過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選擇風險調整後收益較高的品種進行投資。
(9)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投資策略
中小企業私募債本質上為公司債,只是發行主體擴展到未上市的中小型企業,擴大了基金進行債券投資的範圍。由於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發行主體為非上市中小企業,企業管理體制和治理結構弱於普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況相對滯後,對企業償債能力的評估難度高於普通上市公司,且定向發行方式限制了合格投資者的數量,會導致一定的流動性風險。因此本基金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投資將重點關注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本基金採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私募債的信用評級體系,對個券進行信用分析,在信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追求合理回報。本基金根據內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對可選的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品種進行篩選過濾,重點分析發行主體的公司背景、競爭地位、治理結構、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現金流水平等諸多因素,給予不同因素不同權重,採用數量化方法對主體所發行債券進行打分和投資價值評估,選擇發行主體資質優良,估值合理且流通相對充分的品種進行適度投資。
(10)新股投資策略
本基金參與首發新股和增發新股,目的是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選取具有良好成長性或價值被低估的股票進行投資,以期增加投資組合的收益。本基金將研究首次發行股票(IPO)及增發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根據股票市場整體定價水平,估計上市公司的成長能力和新股上市交易的合理價格,並參考一級市場資金供求關係,制定相應的新股投資策略。本基金將根據市場形勢和投資運作需求,擇機賣出所持有的股票。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5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由於本基金A 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而C 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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