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管理新體制下國有資本財務監管研究

國有資產管理新體制下國有資本財務監管研究是盧淑艷所寫的論文,由趙國傑指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有資產管理新體制下國有資本財務監管研究
  • 外文名:Study on state-owned capital financial control system under the new system of state-owned assets management
  • 導師:趙國傑
  • 論文作者:盧淑艷
  • 專業:技術經濟及管理學
  • 館藏號:F123.7
  • 館藏目錄:2009\F123.7\1
基本信息,中文摘要,

基本信息

副題名
外文題名
Study on state-owned capital financial control system under the new system of state-owned assets management
論文作者
盧淑艷著
導師
趙國傑指導
學科專業
技術經濟及管理學
學位級別
博士論文
學位授予單位
天津大學
學位授予時間
2007
關鍵字
國有資產 財務管理 監督管理 預算制度
館藏號
F123.7
館藏目錄
2009\F123.7\1

中文摘要

無論是文獻檢索,還是我的工作實際,都表明“國有資產管理新體制下國有資本財務監管體系的建構”既是理論研究的空白,又具有極強的實用價值。故我選擇“國有資產管理新體制下國有資本財務監管研究”作為博士論文論題。 本文的邏輯框架與研究體系如下: 建構國有資產管理新體制下國有資本財務監管體系的理論基礎是產權理論、兩權分離理論、委託—代理理論、監督管理理論,其內在邏輯起點是產權理論,權能必然產生兩權分離,因此,形成了委託—代理關係,委託—代理一定形成目標不一致和(或)逆向選擇,從而導致監督管理的實際需要,而監督管理實踐的一個不可或缺的前提條件或內在規定是建構科學合理的業績(績效)評價體系,並且能夠有高辨識率的業績欺詐識別能力。 對國有資本運營效率和國有資本流失現狀的考察表明,國有資本監管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政府職能部門分割管理,權責利不清;所有者主體“越位”、“缺位”並存;激勵約束機制缺失;業績評價指標體系不科學。 論文主要創新點如下: (1)在新體制框架下對國有資本財務監管問題予以重新定位,建構了切實可行的監管模式框架。 (2)確定了國有資本分級財務監管主體和監管權責,重構了國有資本預算制度,確立其獨立地位,研究了國有資本預算編制與監督審查的內容、步驟與手段。 (3)創建了系統的、科學的、易操作的面向國有資本財務監管的國有資本分層級業績評價指標體系。 (4)構建了國有資本財務監管的保障系統,即業績欺詐識別系統。確定了定性識別的基本思路和實際操作方法,在變數儘可能精煉的前提下構建了具有更高識別率的業績欺詐定量識別模型,濃縮深化了標識欺詐可能性的紅旗標誌,提高了模型識別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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