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補助法

國會補助法一譯“捐助學校法”。英國議會1869年通過的一項教育法令。旨在加強對捐助資金的管理,促進中等教育的發展。英國產業革命後,原有的中等學校已不能滿足現代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需要。英國議會於 1864 年成立唐頓學校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並據該委員會 1868 年提出的學校調查報告頒布該法。

規定:設立捐助學校委員會,負責管理捐助資金,並有權修改捐助學校章程,根據需要制定新計畫和分配捐助資金等;凡以捐助資金而設立的學校,均須接受國家政府的監督;為貧困家庭的學生提供獎學金,即“免費學額”;每個鄉鎮都要為女子建立中等學校,計畫在 1869—1874 年間開辦 178 所文法學校,其中包括 47 所女子學校和 1 所男女混合學校。法令的頒布和實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英國中等教育(包括女子中等教育)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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