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6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了關於最佳化醫保領域便民服務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最佳化醫保領域便民服務的意見
- 發文機關:醫保局
2021年7月16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了關於最佳化醫保領域便民服務的意見。
2021年7月16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了關於最佳化醫保領域便民服務的意見。檔案發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為人民民眾提供便捷高效的醫療保障服務的決策部署,深入推...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醫保領域的便民服務工作,在2020年印發《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要最佳化醫療保障公共服務。國家醫保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2021年印發《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最佳化醫保領域便民服務的意見》,明確了最佳化醫保領域服務便民的總體目標。近日,為深入開展學習...
為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關於最佳化醫保領域便民服務的意見》(醫保發〔2021〕39號),進一步推進我省醫保領域“放管服”改革,提升我省醫保服務水平,現制定如下措施。一、完善醫保經辦管理服務體系。2022年底前,所有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應明示醫保服務崗位,配備醫保服務專兼職工作人員;在村(社區)工作人員中安排人員...
為推進省市共建五級醫保經辦體系試點工作,構建統一的醫療保障經辦管理服務體系,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最佳化醫保領域便民服務的意見》(醫保發〔2021〕39號)、《湖南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同意開展省市共建五級醫保經辦體系試點工作的批覆》,結合我市...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落實異地就醫結算”重大 部署安排,最佳化完善全省異地就醫經辦服務,持續規範經辦業務流程,推進業務協同聯動,提高服務水平,根據《國家醫保局 財 政部關於進 一 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 的通知》( 醫保發〔 2022 〕22 號 )、《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最佳化醫 保...
三是堅持最佳化服務,保障待遇。持續加強參保政策宣傳,提升參保便民服務,保障參保人依法享有基本醫療保障待遇,增強民眾獲得感。四是堅持技術支撐,提高質量。依託全國醫療保障信息平台基礎信息管理子系統參保功能模組,清理無效、虛假、重複數據,實時識別參保人參保繳費狀態,提升參保質量。《指導意見》提出了階段性目標:自...
四、持續最佳化經辦服務,統籌做好經辦視窗防護和服務工作 各地醫保經辦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於最佳化醫療保障經辦服務 推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國醫保電〔2020〕7號)“五個辦”要求,持續落實醫保便民惠民政策。按照國家對公共服務場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認真做好醫療保障經辦大廳...
創新醫療費用結算管理,對疑似或確診病例實行“即參即享”政策。推行異地就醫網上、掌上、電話等多渠道備案,最佳化門診特病辦理模式,探索網際網路醫保定點醫院試點。實施參保費用減征緩繳政策,為企業減負18.3億元、緩徵21.1億元。及時制定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抗體測定項目價格,開展檢測試劑集中帶量採購,將符合條件的新冠...
2021年6月,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做好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2024年3月5日,《2024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說,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提高30元。發展歷史 2023年10月19日,國家衛健委表示,2020年到2022年,中國城鄉居民醫保住院費用的政策範圍內的報銷比例提高了約5%。醫保...
2018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醫療保障局。主要職責 國家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一)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 國辦發〔2021〕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做好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是進一步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民生保障底線的重要舉措。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和完善...
四、最佳化醫療保障協同治理體系 (一)持續完善醫療保障支付機制 (二)改革醫藥價格形成機制 (三)加快健全基金監管機制 (四)協同建設高效的醫藥服務供給體系 五、築牢醫療保障管理服務支撐體系 (一)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二)促進醫保全全發展 (三)推動智慧醫保建設 (四)完善標準化體系 (五)加強醫保人才隊伍...
制度供給不夠充分,重大疾病保障還有短板,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不夠完善,參保結構不夠最佳化,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沉澱規模偏大,門診共濟保障能力不足。醫保改革協同性有待加強,醫保與醫療、醫藥等相關領域改革系統集成亟待突破,醫保基金戰略性購買作用發揮還不充分,基金使用質效還不夠高,醫保的基礎性和引領性作用有待...
梯次減輕醫療費用負擔,實現貧困人口基本醫療有保障,有力化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為全市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作出了貢獻。疫情防控有力有效。全力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積極採取應對措施,實施“兩個確保”政策,落實10條特殊報銷政策,對新冠肺炎確診和疑似患者一律免費救治。不斷最佳化醫保經辦服務,合理降低新冠病毒核酸...
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醫療互助共同發展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待遇保障公平適度,基金運行穩健持續,管理服務最佳化便捷,醫保治理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實現更好保障病有所醫的目標。二、完善公平適度的待遇保障機制 公平適度的待遇保障是增進人民健康...
——堅持系統集成、協同高效。準確把握醫療保障各方面之間、醫療保障領域和相關領域之間改革的聯繫,建立基本醫療體系、基本醫保制度相互適應的機制,統籌謀劃,協調推進,匯聚改革合力,推動醫療保障改革取得更大突破。——堅持精細管理、優質服務。深入推進醫保領域“放管服”改革,加強管理服務能力建設,最佳化定點醫藥機構管理...
江西省“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發展規劃 本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和《江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規劃編制期為2021年至2025年,遠期展望到2035年。本規劃主要...
“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結合我市醫療保障實際情況,確定到2022年基本醫療保險實現應保盡保、應繳盡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制度全面實施,跨省異地就醫門診實現直接結算,支付方式改革取得明顯成效,基金監管體制機制進一步最佳化,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更加完善,醫療保障協同治理體系基本形成,醫療保障公共管理服務...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國發[2009]12號)精神,重點做好與加快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加強醫療服務監管和探索建立醫療保險談判機制4方面政策的銜接,我部按照《醫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