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農業開放發展綜合試驗區

國家農業開放發展綜合試驗區

濰坊國家農業開放發展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濰坊綜試區),2018年8月31日,國務院批覆同意建設濰坊國家農業開放發展綜合試驗區,探索農業開放發展新模式,創新農業綜合發展體制機制,對加快山東農業由大到強戰略性轉變、打造鄉村振興的齊魯樣板具有重大意義,也將為我國農業開放發展提供先行先試樣板和綜合試驗平台。為切實做好濰坊綜試區建設工作,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國家農業開放發展綜合試驗區
  • 所屬地區:山東省濰坊市
  • 電話區號:0536
  • 地理位置:華東地區
  • 面積:120平方公里
  • 設立時間:2019年8月31日
  • 簡稱:濰坊綜試區
歷史沿革,總體方案,

歷史沿革

2018年8月31日,國務院批覆同意建設濰坊國家農業開放發展綜合試驗區。作為全國首個農業開放發展的綜合性試驗區———濰坊國家農業開放發展綜合試驗區包括中國食品谷和濰坊綜合保稅區北區兩個部分,總占地面積120平方公里。試驗區核心區功能定位為搭建農業科技研發、集成創新和成果轉化的高端平台,以及建設農業先進國家、技術合作示範基地。

總體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世界眼光、國際標準,立足山東優勢、濰坊特色,以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研發、引進和孵化一批農業新技術、新品種,提煉、打造和推廣一批農業發展新業態、新模式,創設、整合和實行農業開放發展新政策、新體制、新機制,培育發展農業“新六產”(一二三產業融合),培植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加快推進產業智慧化、跨界融合化和品牌高端化,積極對接“一帶一路”建設,提高農業對外開放發展水平,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動力和支撐。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開放發展與改革創新相結合。以改革的思維和方法,著力破除制約農業對外開放的體制機制障礙,以改革促進開放,以創新驅動發展,激發內在活力,加快新舊動能轉換。
2.堅持高點定位與立足實際相結合。對標國內外現代農業發展的頂尖技術和先進經驗,充分發揮地方優勢和特點,探索形成符合國內實際、便於複製推廣的現代農業開放發展新模式。
3.堅持重點突破與全面推進相結合。強化創新驅動、綜合施策,集聚人才、技術、資金等各類要素,在新動能培育、產業融合、綠色發展等方面率先突破,帶動濰坊綜試區全面發展。
4.堅持“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吸納國內外現代農業發展的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推動優勢產能國際合作。
二、建設目標
經過努力,把濰坊綜試區打造成為全國農業開放發展引領區、農業科技創新先行區、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區,創新一批支撐現代農業發展的新技術,打造一批深度融合發展的新產業,培育一批具有強勁發展活力的新業態,形成一批新舊動能轉換的新模式,為全國農業對外開放和現代農業發展提供新樣板、新經驗。
到2022年,生物技術、信息技術、資源保護和循環利用等技術得到普及套用,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蔬菜品種市場占有率達到70%,設施農業智慧型化率達到60%,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70%,農業經營規模化率達到80%。農產品精深加工水平大幅提高,形成2000億元級規模的農產品和現代食品加工產業鏈。電商農業、觀光農業、休閒農業、會展農業、創意農業和生態農業等蓬勃發展,建成100家各類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村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實現全覆蓋,探索形成一批綠色生產、有效監管、產銷結合、利益聯結的產業發展新模式,農民民眾在改革試驗中得到實惠,獲得感明顯增強。
到2030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成為農業發展主力軍,農業“新六產”蓬勃發展,農村一二三產業高度融合,農業開放發展格局基本形成,率先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三、總體布局
(一)實施範圍。涵蓋濰坊全域,包括核心區和輻射區。核心區規劃面積120.9平方公里,其中中國食品谷片區111.32平方公里,濰坊綜合保稅區北區片區2.12平方公里和配套區7.46平方公里。核心區以外的區域為輻射區。
(二)功能劃分
1.核心區。搭建農業科技研發、集成創新和成果轉化的高端平台,發展高端農業與現代食品產業、農業高新技術產業以及農產品國際貿易、現代物流、跨境電子商務等產業;
建設農業先進國家技術合作示範基地;引進商貿流通、信息諮詢、檢驗檢測認證、農業研發等方面的國內外一流機構,消化吸收國際先進經驗、技術、標準和模式,著力打造農業及食品產業創新(研發)中心、品牌展示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檢驗檢測認證中心、農業和食品產業大數據中心及其產業總部基地。
2.輻射區。承接核心區先行先試成果,與核心區配套聯動,著力在產業融合、農業開放、農村綜合改革等方面創新發展,擴大示範效應,推動新舊動能接續轉換。
(1)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壯大傳統優勢特色產業,發展農業“新六產”,推進產業鏈相加、價值鏈相乘、供應鏈相通“三鏈重構”。構建產業鏈各環節有機銜接,各要素有效集聚集中、體制機制健全完善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切實增加農民收益。
(2)農業開放發展示範。圍繞瓜菜、畜牧兩大出口主導產業,聚焦現代農業先進實用技術和生產模式,打造國際化現代農業高新技術集成轉化基地。充分發揮“走出去”企業的示範作用和境外園區的帶動作用,打造農業跨境企業的孵化平台,創建境外農業合作示範區。
(3)農村綜合改革示範。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推進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大力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改善農業投融資環境,力爭在體制機制創新上取得新突破。
四、建設內容
(一)聚焦新技術,增強農業發展動力
1.建設國家現代蔬菜種業創業創新基地。引進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先進育種技術、育種材料和關鍵設備,培育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新品種,打造中國蔬菜種子谷。充分發揮壽光果菜品種權交易中心作用,促進新品種轉移轉化和推廣套用。依託現有交易所開展種子交易。
2.建立全程全面、高質高效農業機械化示範區。利用國內外農業科技資源,搭建設施農業、節水農業等技術轉移平台,推進農業技術裝備精細化、智慧型化。
3.打造國際農業與食品產業科研基地。建設北京大學現代農業研究院,通過基礎研究與套用開發研究相結合,加強與國際一流高校與科研機構引智引技合作,加快套用生物與現代農業技術研發,促進科研成果轉化。建設中國食品科學與加工技術研究院,加強食品與營養科學研究、風險評估、中試試驗等。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不斷提高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效果。
4.建立農業及食品產業大數據中心。開展全國農業及食品產業數據收集、分析、研究,與省農業大數據中心有效對接,為農業及食品產業政策制定、產銷調控、市場調節等提供支撐。
5.創建突出農業特色的濰坊壽光國家高新區。依託壽光蔬菜產業體系,融入現代技術要素,打造以蔬菜種業、農用生物製品、植物工廠、線上線下交易平台、農業高科技文化旅遊等為代表的現代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體系。
6.建設農業技術與人才國際交流合作基地。與國際知名高校開展合作,建設中美食品與農業創新中心、中荷農業創新培訓中心、國際生物分子學育種研究中心。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計畫,培養造就一批掌握相關領域先進技術和經營理念、熟悉國際規則的現代農業帶頭人。
7.建設海峽兩岸現代農業示範基地。提升海峽兩岸(壽光)農業科技合作示範基地建設水平。加強與台灣地區在觀光農業、精緻農業以及農業人才培養等方面的技術合作與交流,探索海峽兩岸現代農業合作新機制。
8.建設食品農產品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評議基地群。發揮產業和資源優勢,聚焦新舊動能轉換需求,建設適應發展要求的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評議基地群,開展相關技術法規標準收集分析、研究評議、成果轉化。
(二)聚焦新產業,挖掘農業發展潛力
1.延伸境外農業產業鏈。發揮設施蔬菜、農機裝備、現代種業及食品加工等農業產業特色和優勢,支持有實力有條件的企業以設備、技術輸出和直接投資等方式,到海外進行農業科研、生產、加工、倉儲、物流、銷售等全產業鏈開發,搭建面向重點國家的農業投資平台。支持創建境外農業合作示範區。
2.建設國際農產品冷鏈物流基地。依託中俄國際冷鏈物流等項目,實施冷鏈物流產業國際合作。健全農產品冷鏈流通標準體系,推動冷鏈物流與網際網路創新融合,實現食品農產品配送智慧型化、快速化。設立進境水果、肉類、屠宰用肉牛、冰鮮水產品指定口岸,形成輻射山東省及周邊區域的分銷基地。
3.創新提升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搭建各類農業生產服務平台,健全農業生產資料配送網路,加強市場信息、病蟲害防治、測土配方施肥、種養過程監控等服務。鼓勵開展農機跨區作業、承包作業、機具租賃和維修服務。引導各類主體從事農業生產性服務。
4.打造國際性農業和食品展會。創新工作機制,整合最佳化資源,著力提升中國(壽光)國際蔬菜科技博覽會等展會的專業化和國際化水平。
(三)聚焦新業態,拓展農業發展功能
1.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建立完善覆蓋生產和消費、融合線上和線下的農產品生產流通全鏈條標準體系。鼓勵濰坊複製推廣跨境電商成熟經驗做法,結合自身產業優勢,不斷探索創新,推動本地跨境電商發展。
2.建設國際智慧農業示範基地。以設施農業為重點,加大網際網路、物聯網等信息技術套用力度,發展智慧型農業。創建全國綠色農產品智慧型生產示範基地。
3.建設鄉村旅遊園區和鄉村旅遊度假區。大力發展鄉村旅遊,推動農業與旅遊、教育、文化、康養等產業深度融合,打造一批鄉村旅遊園區;創新開發農業農村旅遊項目,建設農業文化主題體驗基地、“鄉村旅遊後備箱”工程示範基地,發展農業研學游、精品民宿等新業態,建設一批鄉村旅遊度假區。
4.建設生態循環農業基地。推廣水肥一體化、飼養標準化、廢棄物循環利用等技術,最佳化種植養殖結構,規劃建成一批生態循環農業基地,推動農業可持續發展。
(四)聚焦新模式,探索農業發展路徑
1.探索建立與國際標準接軌的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模式。實施綠色優質農產品提升計畫,推進農業標準化,整建制、全產業鏈提升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實施品牌化戰略,支持企業境外商標註冊,申請良好農業規範、有機等質量認證,建立全程質量控制和追溯體系,開展“同線同標同質”創建。健全完善全面落實主體責任、科學實施合格評定、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的檢驗檢疫監管制度,實施風險管理、全過程監管,推動進出口食品農產品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2.創新完善金融服務“三農”機制。積極穩妥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抵押貸款等金融產品試點,探索建立抵押資產處置機制。健全農業擔保體系、涉農保險體系,開展農業巨災指數保險、涉農貸款保證保險,探索農民“投保入股”新模式,開展農業保險互助組織試點,建立農業保險大災風險準備金制度和農業再保險體系,進一步健全農業金融支持與風險分擔機制。
3.探索農村產權交易模式。推動將齊魯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升級為省級管理,建設成為全省農村產權交易平台。
4.探索畜牧產品國際交易新模式。做大做強東亞畜牧產品交易所,著力打造集冷鏈物流、信息發布、電子交易於一體的畜牧產品交易平台。
5.探索建立國際農商互聯標準體系。制定完善特色農產品冷鏈物流、內外貿一體化、電子商務、公益性市場等技術標準,依託現有交易場所開展全國農商互聯標準化農產品展示交易。
6.探索農產品現貨交易新模式。立足現有的壽光蔬菜溯源交易,將交易與質量追溯相結合,提升農產品產銷對接、訂單交易、品牌農產品溢價能力。推動國家內外貿結合農產品市場採購貿易試點。探索試行“保險+期貨”模式,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
7.開展農副產品冷鏈物流交易。設立國際冷鏈物流平台,形成集保稅倉儲、冷鏈物流、信息發布、電子交易於一體的農副產品交易市場。
8.探索建立食品農產品檢驗檢疫國際互認機制。建立與日本、韓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檢驗檢疫互認機制。推動建立東亞地區農產品、食品安全合作機制和檢驗檢疫證書國際聯網核查機制。創建濰坊檢驗檢疫試驗區。
9.探索建立農業國際雙向投資促進平台。建設完善信息服務系統,構建對外投資農業企業資料庫,為企業對外投資、吸引外資提供政策信息諮詢、產業對接、項目推介、融資擔保等服務,幫助外商與中資項目載體進行高效對接。
10.最佳化智慧財產權區域布局。深入分析農業領域智慧財產權資源、創新資源、產業資源及匹配關係,編制農業領域資源配置導向目錄,為農業創新發展提供決策支持。
11.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快培育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全農業規模化經營和合作化生產的發展機制,探索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新模式,促進農民合作社規範發展,大力推進農業生產託管,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12.創新魯台貿易通關便利化模式。對於台灣進口商品,採信台灣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結果,提升兩岸貨物貿易通關效率。完善兩岸檢驗檢疫數據交換中心建設,加快魯台標準、技術法規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對進口台灣大宗商品實施檢驗檢疫“源頭管理、快速驗放”。對進出口產品實施“查檢合一”。對只用於展示並將運回的進口展品免於檢驗。
五、政策支持
(一)探索試行境外工程承包項下自用農副產品(糧食及制粉除外)、食品、裝備出口審批監管新模式,包括創新食品供應檢驗監管模式、推行“合格假定”制度、建立快速放行機制等(目的地國家/地區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二)打造農產品檢驗檢疫新模式,推行入區貨物預檢驗制度、一次報檢分批核銷制度和風險評估制度(目的地國家/地區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對濰坊綜試區內加工使用的進口水產品、植物及其產品、皮張、動物源性飼料等,可結合指定口岸規定,實施集中檢驗檢疫查驗。
(三)創新檢驗檢疫行政審批管理模式,提升檢疫監管能力,最佳化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
(四)支持在核心區設立進口農產品、食品體驗店及直銷中心。
(五)允許銀行和具備相關業務資質的支付機構與境外銀行和支付機構開展跨境支付合作。
(六)支持市場主體開展跨境投融資創新。
(七)簡化人才引進和勞務輸出流程,高效提供個人需求事項全程服務。同時,積極為引進的外籍人才辦理簽證、工作許可、居留許可和永久居留提供便利。
(八)建立人才培養體系和激勵機制,重點圍繞智慧財產權的價值實現形式、科研機構和專家成果轉化收益等,探索靈活有效的人才政策並先行先試。
(九)將符合條件的免稅進口科學儀器設備納入國家網路管理平台統一管理,將農業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等單位納入到平台用戶中,提高集約化使用效率和科技研發水平。
(十)支持特色優勢農產品獲得地理標誌保護,支持原產地地理標識產品參與國際互認互保。
(十一)對小麥、玉米的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放寬外資持股比例,最高可達66%。
六、組織實施
(一)職責分工。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業務指導和政策支持。山東省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建立省市協調推進機制。濰坊市負責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推進濰坊綜試區建設。
(二)督導考核。按照分級負責原則,加強對濰坊綜試區建設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建立健全考核機制和目標評價指標體系,確保濰坊綜試區建設順利開展。
(三)總結評估。山東省人民政府與農業農村部等有關部門建立定期交流與成果共享機制,對濰坊綜試區試點政策執行及建設推進情況及時進行總結和專項評估,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並將有關情況報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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