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批准β-半乳糖苷酶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等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經審核,現批准β-半乳糖苷酶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等11種食品添加劑擴大使用範圍、用量。

公告原文,公告附屬檔案,附屬檔案1,附屬檔案2,附屬檔案3,

公告原文

關於批准β-半乳糖苷酶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等的公告
2015年第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經審核,現批准β-半乳糖苷酶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6-甲基辛醛為食品用香料新品種;氧化亞氮、阿拉伯膠、紅曲黃色素、抗壞血酸(維生素C)、迷迭香提取物、二甲基二碳酸鹽(又名維果靈)、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磷酸、焦磷酸鈉、六偏磷酸鈉、迷迭香提取物(超臨界二氧化碳萃取法)等11種食品添加劑擴大使用範圍、用量。
特此公告。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5年1月23日

公告附屬檔案

附屬檔案1

β-半乳糖苷酶食品添加劑新品種
序號

來源
供體
1.
β-半乳糖苷酶Beta-galactosidase
兩歧雙歧桿菌Bifidobacterium bifidum

附屬檔案2

6-甲基辛醛食品用香料新品種
6-甲基辛醛
英文名稱:6-Methyloctanal
功能:食品用香料(合成)
(一)用量及使用範圍
應符合GB 2760中附錄B食品用香料使用規定。
(二)質量規格要求
1.生產工藝
原料6-甲基辛醇在二氯甲烷溶劑中由催化劑2,2,6,6-四甲基哌啶氧化物催化氧化反應得到。反應完成後除去溶劑,真空蒸餾得到無色液體產物即為食品添加劑6-甲基辛醛。
2.技術要求
2.1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感官要求
項目
要求
檢驗方法
色澤
無色
將試樣置於比色管內,用目測法觀察。
狀態
液體
香氣
青香
GB/T 14454.2
2.2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理化指標
項目
指標
檢驗方法
含量,w/%

96
GB/T 11538
相對密度(25℃/25℃)
0.825 – 0.829
GB/T11540
折光指數(20℃)
1.422 – 1.427
GB/T 14454.4
酸值(以KOH計)/(mg/g)
<
4
GB/T 14455.5

附屬檔案3

氧化亞氮等11種擴大使用範圍、用量的食品添加劑
表1 1種擴大使用範圍的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
序號
中文名稱
英文名稱
功能
使用範圍
1.
氧化亞氮
nitrous oxide
助推劑
稀奶油(淡奶油)及其類似品的加工工藝
表2 10種擴大使用範圍、用量的其他類別食品添加劑
序號
名稱
功能
食品分類號
食品名稱
最大使用量/(g/kg)
備註
1.
阿拉伯膠
其他
12.01
鹽及代鹽製品
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2.
紅曲黃色素
著色劑
10.02.01
滷蛋
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3.
抗壞血酸(維生素C)
抗氧化劑
14.02.01
果蔬汁(漿)
1.5
4.
迷迭香提取物
抗氧化劑
12.10.01
固體複合調味料
0.7
5.
二甲基二碳酸鹽(又名維果靈)
防腐劑
14.04.02.01
特殊用途飲料(包括運動飲料、營養素飲料等)
0.25
固體飲料按稀釋倍數增加使用量
6.
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
膨鬆劑
06.05.02.01
冬粉、粉條
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鋁的殘留量≤200mg/kg(乾樣品,以Al計)。
7.
磷酸
酸度調節劑
15.02
配製酒
5.0
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PO4)計
8.
焦磷酸鈉
抗結劑、水份保持劑
09.04
熟制水產品(可直接食用)
5.0
可單獨或與六偏磷酸鈉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PO4)計
9.
六偏磷酸鈉
抗結劑、水份保持劑
09.04
熟制水產品(可直接食用)
5.0
可單獨或與焦磷酸鈉混合使用,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PO4)計
10.
迷迭香提取物(超臨界二氧化碳萃取法)
抗氧化劑
12.10.01
固體複合調味料
0.7
12.10.02
半固體複合調味料
0.3
12.10.03
液體複合調味料(不包括12.03,12.04)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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