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耕地質量長期定位監測評價報告(2016年度)》是2018年3月1日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農業部耕地質量監測保護中心。
基本介紹
- 書名:國家耕地質量長期定位監測評價報告(2016年度)
- 作者:農業部耕地質量監測保護中心
- 出版社:中國農業出版社
- ISBN:9787109239494
《國家耕地質量長期定位監測評價報告(2016年度)》是2018年3月1日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農業部耕地質量監測保護中心。
《國家耕地質量長期定位監測評價報告(2016年度)》是2018年3月1日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農業部耕地質量監測保護中心。內容簡介 為摸清耕地質量家底,分析研究耕地質量演變規律,農業部從1988年開始,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耕地質量長期定位監測與評價工作。經過30多年的實踐完善,構建了國家耕地質量監測網路,...
《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辦法》是為加強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工作,根據《農業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於2016年7月27日發布,自2016年8月1日起實施。發布信息 2016年7月27日,農業部發布《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辦法》,以全面推進耕地質量調查、監測...
《國家耕地質量長期定位監測評價報告(2022年)》是一本2023年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農業農村部耕地質量監測保護中心。內容簡介 本報告共分五章:第一章概述。介紹了耕地質量監測工作概況、國家級耕地質量監測點布局、耕地質量監測內容、耕地質量長期定位監測核心環節工作要求等。第二章全國耕地質量監測結果。分...
國家耕地質量長期定位監測評價報告(2018年度)《國家耕地質量長期定位監測評價報告(2018年度)》是2019年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參考資料:意義價值 《耕地質量等級》(GB/T 33469-2016)是中國首部耕地質量等級國家標準,填補了中國國家層面耕地質量評價缺少統一標準的空白,具有系統性、專門性和可操作性的特點,為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工作的開展,提供了科學的指標和方法,對在新形勢下提高中國耕地質量管理與保護水平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第二十四條 國土部門應依據基本農田和土地整治資料劃定土壤保護優先區域,加強資料庫動態管理,為保護耕地資源、防止耕地污染提供依據。第五章 監測與評價 第二十五條 農業部門應根據不同區域耕地類型,在每個縣區建立耕地質量長期監測點,對耕地地力和環境狀況進行定位監測,定期採集土壤樣品,評價耕地質量,預測變化趨勢...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環境保護、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建立耕地質量監測和評價制度,組織開展耕地質量監測與評價工作。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建立耕地質量監測網路和預警體系,對耕地地力和環境狀況進行動態監測。耕地質量長期定位監測點應當...
(四)開展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評價 1.健全耕地質量監測網路。依據《耕地質量監測技術規程》(NY/T 1119),統籌考慮氣候條件、地形地貌、土壤類型、種植作物、項目實施等因素,持續完善以國家級和省級監測點為核心、以州(市)級和縣級監測點為支撐的四級耕地質量長期定位監測體系。按時發布年度耕地質量監測報告。2.開展...
耕地灌溉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農田灌溉水質標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水質監測,發現灌溉用水水質不符合國家農田灌溉水質標準的,應當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並採取治理和補救措施。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工程、生物和農藝等措施,對耕地水土流失、土壤酸化沙化等耕地質量退化進行...
(四)會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實施耕地質量評定,對新增耕地的質量進行驗收;(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土地整治、土地復墾實施中的耕地質量建設和保護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耕地環境污染防治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耕地質量分等定級標準,組織農業、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耕地進行分等定級。第十二條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環境保護、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對耕地質量狀況進行調查和評價,定期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耕地質量變化狀況與發展趨勢。第三章 質量保護 第十三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
《中國農用地質量發展研究報告-2017, 2017》是2018年中國農業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田土資源部家用地質量與監控重點實驗室。內容簡介 《中國農用地質量發展研究報告(2017)》內容分5個部分:一是“綜合報告”,發布了2016年度全國耕地質量等別更新評價的主要數據成果,介紹了“農用地質量與監控”領域的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