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新疆調查總隊

國家統計局新疆調查總隊

國家統計局新疆調查總隊既是政府統計調查機構,也是統計執法機構,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監督的職權,獨立向國家統計局上報調查結果,並對上報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統計局新疆調查總隊
  • 辦公地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新華南路379號鍵龍大廈22層 
  • 所屬部門:國家統計局
  • 現任領導:杜德軍(黨組書記、總隊長)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住戶調查、勞動力調查、價格調查、農業與農村調查,組織實施有關社情民意調查、企業和個體經營戶調查等。
(二)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快速反應制度,組織開展經濟社會重大問題和經濟發展新動能專項調查,及時報告本地區的突發性經濟事件和重大社會經濟問題等方面信息。
(三)參與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普查項目。
(四)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授權,管理和公布有關統計調查數據。
(五)依法查處其組織實施的統計調查活動中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
(六)組織開展統計信息化的有關工作。
(七)負責調查總隊機關人事、財務工作,管理下屬各級調查隊人事、財務工作。
(八)加強黨對調查隊工作的全面領導,承擔總隊和下屬調查隊系統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組織落實總隊和下屬調查隊系統黨的建設、紀檢監察、巡察工作。
(九)受國家統計局委託管理下屬各級調查隊;組織領導地方調查隊的業務工作。
(十) 接受地方黨委政府的委託,開展統計調查和提供信息服務。
(十一)完成國家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杜德軍:國家統計局新疆調查總隊黨組書記、總隊長
主持總隊全面工作。
王冬:國家統計局新疆調查總隊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副廳長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管理總隊政務工作;承擔文秘、機要、政務信息、會務、保密、檔案、督辦、文印、信訪、安全、消防、對外聯繫、公務接待、後勤服務、綜合治理、工會、機關固定資產管理、鄉村振興,負責“脫貧村第一書記”協調等工作。
(二)執法監督處
建立並組織實施調查隊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承擔國家統計執法任務;組織開展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與普及工作;依法查處調查隊系統組織實施的統計調查中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落實執法檢查“雙隨機”抽查制度;指導監督調查隊系統統計執法檢查工作;建立實施調查隊系統統計信用制度;建立干預統計工作記錄製度;辦理調查隊系統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
(三)制度方法處
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統計調查制度和統計標準;組織實施重大統計制度方法改革試點探索;組織協調統計基礎基層建設工作;負責輔助調查員聘任、培訓和管理工作;管理協調總隊和下屬調查隊系統開展的統計調查項目。
(四)綜合處
組織重要統計調查數據的綜合評估;負責公布和解讀有關統計調查資料,開展新聞宣傳活動;編輯統計調查資料;組織協調相關部門統計調查資料的共享與使用;歷史數據挖掘整理;巨觀統計資料庫建設;對外提供調查數據;組織蒐集重大信息。
(五)分析研究處
組織實施經濟社會發展重大統計專題調研及分析研究;開展經濟社會發展統計監測體系的研究與評價;組織開展統計科研工作。
(六)農業調查處
組織實施農作物播種面積和產量調查、中間消耗統計等方面的農業生產調查;組織開展數據質量核查。
(七)農村調查處
組織實施畜牧業等農村專項調查;農產品價格調查;農產品集貿市場調查;組織開展數據質量核查。
(八)居民收支調查處
組織實施住戶收支與生活狀況調查、農戶固定資產投資調查等;組織開展數據質量核查。
(九)住戶監測處
組織實施農民工監測調查、農村貧困監測調查、農民工市民化進程動態監測調查、退耕還林(草)監測調查、網購用戶專項調查等住戶類專項監測調查;組織開展數據質量核查。
(十)勞動力調查處
組織實施勞動力調查,對就業熱點問題開展典型調查和分析研究;組織開展數據質量核查。
(十一)生產價格調查處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和房地產價格調查,工業與服務產品生產者價格調查,以及原材料、能源、動力等中間產品的購買者價格調查;組織開展數據質量核查。
(十二)消費價格調查處
組織實施居民消費品和服務項目的價格調查、零售商品價格調查;組織開展數據質量核查。
(十三)專項調查處
組織實施黨風廉政建設調查、營商環境調查、文明城市測評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等重大專項調查和社情民意類調查;組織實施採購經理調查、小微企業跟蹤調查、服務消費調查及其他企業類統計調查;承擔地方黨委、政府委託的社情民意調查;組織開展數據質量核查。
(十四)信息技術套用處
規劃和組織實施總隊和下屬調查隊系統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信息化設備的購置和管理;負責總隊和下屬調查隊系統數據及網路安全保障工作,提供信息化技術支持與服務。
(十五)人事教育處
負責總隊和下屬調查隊系統機構編制管理、人事統計、教育培訓和外事工作,以及總隊和下屬調查隊系統人員錄用、考核、任免、調整、交流、工資等人事工作;負責“訪惠聚”駐村工作;負責總隊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十六)財務管理處(審計辦)
負責總隊和下屬調查隊系統財務管理、政府採購工作,監督檢查總隊本級和下屬調查隊系統財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對下屬調查隊系統的財務審計工作;完成上級財務部門交辦的有關工作。
(十七)紀檢監察室(巡察辦)
監督、檢查總隊和下屬調查隊系統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貫徹執行黨章黨規黨紀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受理信訪舉報,處置問題線索,開展執紀審查,提出問責建議;協助總隊黨組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統計行風建設工作;協助總隊黨組組織開展巡察工作。
(十八)機關黨委
辦事機構為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總隊和下屬調查隊系統的黨群、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民族團結一家親”和民族團結聯誼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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