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1、綜合科 綜合協調、管理本隊政務和事務工作;負責本隊人事管理、財務管理、紀檢監察和黨建黨群工作;負責公布有關統計調查資料,開展統計分析研究,編輯發行調查資料;評估審核重要統計數據;組織蒐集重大信息;開展統計執法宣傳與檢查;組織實施滿足國民經濟核算需要的其他抽樣調查,以及有關專項調查。
2、農村調查科 組織實施農村住戶調查、包括農村住戶家庭基本情況、收入、支出、消費、投資、生產調查。農產品價格調查,包括生產者價格調查、批發市場價格調查、農貿市場價格調查。
3、產業調查科 組織實施農業生產調查。包括農作物播種面積、種植業產品產量、畜牧產品產量、主要農產品中間消耗等調查。組織實施有關企業、個體工商戶抽樣調查。組織開展其他社會經濟調查。
機構職能
國家統計局利津調查隊既是政府統計調查機構,也是統計執法機構,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監督的職權,獨立向國家統計局和上級調查隊上報調查結果,並對上報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同時,承擔地方政府委託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主要職責是;
(一)完成國家統計局布置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二)接受地方政府交辦的有關統計調查任務;
(三)完成上級調查隊交辦的地方統計調查任務;
(四)協助地方統計局完成有關重大國情國力普查任務;
(五)組織指導地方調查隊的業務工作;
(六)負責查處調查隊組織實施的統計調查中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
(七)負責調查隊機關黨的建設、紀檢監察、幹部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
(八)完成國家統計局和上級調查隊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