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飼用魚油產品免徵增值稅的批覆是國家稅務總局2003-12-29發布的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布文號】國稅函[2003]1395號
【發布日期】2003-12-29
【生效日期】2003-12-2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發布文號】國稅函[2003]1395號
【發布日期】2003-12-29
【生效日期】2003-12-2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飼用魚油產品免徵增值稅的批覆
(國稅函[2003]1395號)
(國稅函[2003]1395號)
福建省國家稅務局:
你局《關於“飼用魚油”產品免徵增值稅問題的請示》(閩國稅發[2003]214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飼用魚油是魚粉生產過程中的副產品,主要用於水產養殖和肉雞飼養,屬於單一大宗飼料。經研究,自2003年1月1日起,對飼用魚油產品按照現行“單一大宗飼料”的增值稅政策規定,免予徵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