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房山區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
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
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根據上級主管機關稅收、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計畫和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上級主管機關和房山區委、區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重點稅源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貫徹落實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並負責所轄區域內組織實施工作。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反避稅管理和生產企業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收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所轄區域內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數據治理和落實征管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單位貫徹執行上級主管機關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單位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級主管機關和房山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現任領導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房山區稅務局聯合黨委書記、局長:濮璐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房山區稅務局副局長:丁林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1日,被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和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評為“2020年度首都全民義務植樹先進單位”。
2022年4月,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房山區稅務局團委被表彰為“北京市五四紅旗團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