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機關

國家稅務機關是領導和組織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機關,也是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政策、法律,組織稅收收入的職能機關。國家稅務機關作為國家稅務的行政管理部門隸屬政府行政系統,但與國家權力機關不同。稅務機關儘管在國家權力機關的授權範圍內具有一定的稅法制訂權,但主要負責管理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事務,如宣傳稅收政策、法律,建立、健全征管制度,加強內部建設,培養經濟稅源,處理稅務信息等等; 國家稅務機關作為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政策、法律,組織稅收收入的職能機關,其任務主要是依照稅法認真組織收入,有效地監督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等; 稅務機關作為執行稅法的專門機關,它與公安、檢察、法院等執法機關,在執法範圍、許可權等方面也有很大的區別。

一切有稅收的國家都設有國家稅務機關,但不同國家的國家稅務機關名稱、級次、領導關係、職責許可權等不盡一致。在我國,國家稅務機關的設立實行單軌制,基本上是一級政府設立一級稅務機關,如中央政府設立國家稅務局; 省、直轄市、自治區政府設立省、直轄市、自治區稅務局; 縣、市政府設立縣 (市) 稅務局等。各級稅務機關的職責許可權主要包括制定稅法的建議和撰擬; 稅法的宣傳、解釋; 稅收計畫的制訂和執行; 稅收徵收管理; 減稅免稅處理; 稅務違章處理和稅務複議等。在實際工作中,國家稅務機關也常被稱作國家稅務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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