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林業局關於嚴格天然林採伐管理
- 主要職責:保護大森林
- 發布單位:國家林業局
- 性質:規章制度
森林採伐是從伐區中獲取木材的生產作業。指國家根據用材林的消耗量低於生長量的原則,嚴格控制森林年採伐量。國家制定統一的年度木材生產計畫。年度木材生產計畫不得超過批准的年採伐限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農林)廳(局),內...
四、切實加強東北、內蒙古等重點國有林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區的天然採伐管理。根據國家批准的天然林保護工程實施方案,要在木材產量調減到位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程的規定和可持續經營的原則,合理安排伐區,進行伐區調查設計,審核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五、對其他地區,要在森林分類區劃的基礎上...
《辦法》分總則、組織管理、管護責任、監督管理、附 則5章28條,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國家林業局印發的原《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管護管理辦法》(林天發〔2004〕149號)予以廢止。國家林業局通知 國家林業局關於印發《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管護管理辦法》的通知 林天發〔2012〕33號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
“十一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是每年採伐消耗森林、林木蓄積的最大限量,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行,不得突破。地方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森林採伐限額執行情況的嚴格監督管理,對亂砍濫伐和超限額採伐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國家林業局要對各地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的情況...
國家林業局關於破壞森林資源重大行政案件報告制度的規定規定全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對破壞森林資源行政案件(以下簡稱林政案件)的管理工作,及時掌握和了解有關林政案件的發生、查處情況,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確保森林資源得到有效保護和發展,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90. 國家林業局關於嚴格天然林採伐管理的意見(林資發﹝2003﹞223號)91. 國家林業局關於完善人工商品林採伐管理的意見(林資發﹝2003﹞244號)92. 國家林業局關於徵用、占用自然保護區林地採伐林木有關問題的通知(林資發﹝2004﹞95號)93. 國家林業局關於長江上游、黃河上中游天然林保護工程區因占用徵用林地採伐...
國家林業局關於嚴格天然林採伐管理的意見(林資發[2003]223號)國家林業局關於完善人工商品林採伐管理的意見(林資發[2003]244號)國家林業局關於頒發《“國家特別規定的灌木林地”的規定(試行)》的通知(林資發[2004]14號)附屬檔案:“國家特別規定的灌木林地”的規定(試行)國家林業局關於印發《全國營造林實績綜合...
實行森林採伐限額管理是加強森林資源保護和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嚴格執行森林採伐限額,不僅關係到林業工作的全局,而且關係到各地區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國務院批准的“十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是每年採伐消耗森林和林木的最大限量,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務必...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局:林業局《關於全國“十三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的請示》(林資字〔2016〕3號)收悉。現批覆如下:一、原則同意林業局審核確定的全國“十三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見附表),請認真貫徹執行。二、森林關係國家生態安全,實施採伐限額管理,對保障我國森林資源持續增長和生態環境...
國家林業局第27號令是國家林業局頒布的第27號令。國家林業局第27號令第27號國家林業局第27號令 《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已經2011年4月12日國家林業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國家林業局局長 賈治邦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
三、要進一步加強森林資源採伐利用管理,合理控制森林資源消耗 要嚴格執行森林採伐限額制度,按照天然林保護工程和生態公益林區劃要求,合理確定採伐方式和強度。要強化林木採伐管理的各項措施,加大森林採伐檢查力度,嚴把伐區調查設計、撥交和驗收關,堅決制止超範圍、超強度採伐林木。林業執法機關要強化對木材運輸的監督檢查...
《國家林業局關於完善人工商品林採伐管理》是一則檔案,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三十日發布。為促進人工商品林的培育和合理利用,規範人工商品林的採伐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的精神,現就人工商品林採伐管理提出以下意見。一、人工...
《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檔案管理辦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辦公室發布的檔案。檔案發布 辦天字【2006】96號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為加強和規範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的檔案管理,提高檔案的利用水平,更好地為工程建設服務,...
2020年8月1日起,《四川省天然林保護修複製度實施方案》實施。規定繼續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從嚴控制和監管農村居民生產生活自用材採伐天然林。成果 國家林草局2023年2月3日發布,從1998年試點以來,我國天然林保護修復工程取得重大成效。我國天然林保護修復工程於1998年啟動試點,和工程啟動前相比,天然林面積增加3....
2017年3月,中國國家林業局宣布,中國全國範圍內已經實現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總站職能 國家林業局林業基金管理總站(國家林業局林業重點工程稽查辦公室)的工作職能為:一、配合國家林業局發展計畫與資金管理司(以下簡稱計資司)研究、完善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的政策和措施。二、配合有關部門及計資司...
湖北省、江西省、山西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含生產建設兵團)、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黑龍江省(含大興安嶺)、海南省、河南省等18個省(區、市)的重點國有森工企業及長江、黃河中上游等地區生態地位重要的地方森工企業、采育場和以採伐天然林為經濟支柱的國有林業局(場...
《遼寧省年森林採伐限額暫行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關於嚴格天然林採伐管理的意見》《遼寧省採挖移植樹木管理辦法》《森林採伐更新管理辦法》《加強森林資源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撫順市森林保護條例》《最高法院公布關於林木採伐問題的批覆》。林政管理股 工作職責:1、林地、林權管理;2、征占林業用地管理;3、木材...
(四)在有關森林資源核查、檢查中,發現突出問題的。第八條 商品林採伐限額結轉後的使用管理按國家相關的法規和政策執行。除天然林採伐限額可以用於人工林採伐、森林主伐限額可以用於商品林撫育採伐和其他採伐外,其餘採伐限額結轉前後結構類型應當保持一致。第九條 地方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商品林採伐限額結轉使用...
2023年9月15日,《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2011年5月20日國家林業局令第27號公布)廢止。公布公告 《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已經2011年4月12日國家林業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國家林業局局長 賈治邦 廢止公告 自然資源部關於第五批廢止的部門規章的決定 (2023年9月15日...
財政部、國家林業局關於印發《重點地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建設資金管理規定》的通知在1999.05.14由財政部, 國家林業局頒布。中文名 財政部、國家林業局關於印發《重點地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建設資金管理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財政部, 國家林業局 頒布時間 1999.05.14...
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後,對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安排停伐管護補助。在承包期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強行收回農業轉移人口的承包林地。有序開展進城落戶農民集體林地承包權依法自願有償退出試點。(六)加強契約規範化管理。承包和流轉集體林地,要簽訂書面契約,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基層林業主管部門...
第九條 嚴格控制勘查、開採礦藏和工程建設使用國家級公益林地。確需使用的,嚴格按照《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使用林地手續。涉及林木採伐的,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林木採伐手續。經審核審批同意使用的國家級公益林地,可按照本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實行占補平衡,並按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的...
加大天然林保護力度,有序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率先劃定長江經濟帶森林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的保護制度。堅持依法治林,嚴厲打擊亂砍濫伐、亂捕濫獵、毀林開墾、非法占用林地等違法行為,鞏固造林綠化成果。加強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管護等基礎設施建設,編制應急預案,強化責任,落實到...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進一步放活集體林經營權的意見》是林草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8年05月08日。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各司局、各直屬單位:放活集體林經營權,利用好林業資源,有利於吸...
國家支持生態脆弱地區森林資源的保護修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對具有特殊價值的野生植物資源予以保護。第三十二條 國家實行天然林全面保護制度,嚴格限制天然林採伐,加強天然林管護能力建設,保護和修復天然林資源,逐步提高天然林生態功能。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三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建立...
強化對編制使用的監管,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幹部人事許可權由上級任命及涉密崗位等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人員外,都要實行公開招聘。(三)推進國有林場事企分開。國有林場從事的經營活動要實行市場化運作,對商品林採伐、林業特色產業和森林旅遊等暫不能分開的經營...
今年,我市將加強林木採伐分類管理,建立差別化的林木採伐管理機制。放寬人工林、商品林、非林地上的林木採伐管理,嚴格國有公益林和公益林中的天然林採伐管理。放寬竹林採伐管理,經營者可自主決策,不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採伐非林地上的林木不納入森林採伐限額管理,不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由經營者自主經營、自主採伐。商品...
對符合政策的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的,由地方政府按國家有關規定統籌解決社會保險補貼,對跨行政區域的國有林業單位,由所在的市級或省級政府統籌解決。三、完善國有林區改革的政策支持體系 (一)加強對國有林區的財政支持。國有林區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後,中央財政通過適當增加天保工程財政資金予以支持。結合當地人均...
為保護林地資源,加強占用徵收徵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規範審核審批程式,明確審核審批內容和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和《占用徵收徵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國家林業局制定《占用徵收徵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規範》。所以,對於需要征占用林地的建設工程,...
強化對編制使用的監管,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幹部人事許可權由上級任命及涉密崗位等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人員外,都要實行公開招聘。(三)推進國有林場事企分開。國有林場從事的經營活動要實行市場化運作,對商品林採伐、林業特色產業和森林旅遊等暫不能分開的經營活動,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