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關於加強石刻文物拓印管理的通知

國家文物局關於加強石刻文物拓印管理的通知,是國家文物局印發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文物局關於加強石刻文物拓印管理的通知
  • 屬性:通知
內容
一、全面加強監督管理。各地文物行政部門要認真組織對《文物複製拓印管理辦法》(文物政發〔2011〕1號)執行情況進行排查梳理,嚴控拓印石刻文物範圍,嚴格審批管理,嚴禁違法違規拓印。堅決杜絕以商業為目的的拓印行為;用於文物信息檔案、陳列展覽需要拓印的,要按規定嚴格管理,石刻文物保存狀況和自身特點不宜拓印的,不得批准拓印。
二、嚴格限制碑刻石刻文物拓片銷售。要對文物博物館單位及其相關商業場所售賣拓片情況,進行全面清查排查。凡博物館、文物保護管理機構售賣的碑刻石刻文物拓片應全部下架,並登記建檔、嚴格保管;已經審批尚未實施拓印或者正在拓印的,應立即停止拓印,並重新嚴格審查。凡銷售翻刻副版拓片的,應做出說明並告知購買者。
三、嚴禁用碑刻石刻文物拓片作為禮品饋贈。對轄區內文物博物館單位現有的碑刻石刻文物拓片要進行登記建檔。杜絕任何單位和個人用碑刻石刻文物拓片作為禮品饋贈。文物保管看護人員不得為違規拓印提供方便,任何機構和人員不得擅自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文物拓印模具、技術資料,一經發現,要嚴格依法執紀問責。
四、嚴厲打擊違法盜拓行為。各地文物行政部門要主動會同公安機關,將盜拓碑刻石刻文物行為納入打擊防範文物犯罪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嚴格防範盜竊、盜割、盜拓碑刻石刻文物等違法犯罪行為。落實文物安全責任和管理措施,加強物防技防手段,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守牢文物安全紅線、底線和生命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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