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2017年,“卓越計畫2.0”開啟,提出布局建設
現代產業學院和
未來技術學院。經過5年的努力,進入高等工程教育的世界第一方陣前列。
2022年8月,教育部會同國務院國資委印發《關於支持部分高校和中央企業試點共建國家卓越工程師學院的通知》,在10所工科特色高水平大學和8家中央企業布局建設18個國家卓越工程師學院。
2022年9月27日,中央人才工作會議召開一周年之際,
教育部、
國資委共同組織召開卓越工程師培養工作推進會,18家國家卓越工程師學院建設單位聯合發布《
卓越工程師培養北京宣言》。首批18個國家卓越工程師學院建設單位中除高校外,還有8家企業入選。
2023年9月1日,教育部發布《關於開展第二批國家卓越工程師學院建設工作的通知》,決定支持部分高校與企業共建第二批國家卓越工程師學院。
建設單位
建設目標
(一)工程學科建設目標:主動布局、設定和建設在關鍵核心領域服務國家重大戰略急需、引領產業發展、滿足未來需求的工程學科。
(二)卓越工程師培養目標:面向國家重大戰略急需關鍵核心領域,培養在相關工程領域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備全球戰略視野、突出工程技術創新能力、動態適應能力,善於解決複雜工程技術問題和“卡脖子”問題的高素質、高層次、交叉複合型卓越工程師。
(三)教育培養體系建設目標:推動中國特色、世界水平工程師教育培養體系建設。
培養模式
國家卓越工程師學院所培養的卓越工程師授予的是工程類碩士或博士專業學位,可採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學習方式。全日制面向全國招生、接收達到入學要求的本校及其他高校的免試推薦,碩士、博士研究生基本修業年限分別為2~3年和3~4年,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基本修業年限為5年;非全日制面向重點行業、特定區域、相關領域高新技術企業招生,基本修業年限較全日制而言可以適當延長。
培養方案
由於國家卓越工程師學院是面向國家重大戰略急需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培養卓越工程師,因而培養方案的制定要避免以下問題的出現:一是簡單沿用以往工程類碩士、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作為培養方案;二是在傳統學科專業培養方案上進行簡單的修訂而成;三是缺乏關鍵核心技術領域相關專業院系、合作企業、行業院所、用人單位的共同參與。
制定培養方案的核心就是將基於培養目標的培養標準細化落實到具體的課程教學、企業實踐、科學研究和學位論文等環節中,使細化後的標準(也稱“標準點”)均能夠成為這些教育教學環節的教學目標,從而使每一條培養標準的要求均能夠通過相應的教育教學活動的開展得以最終實現。
針對工程學科特點和專業學位要求,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的主要教育教學環節應該由課程學習、工程實踐、科研訓練和學位論文等四個方面構成,並給予各環節每項教育教學活動相應的學分。
課程體系
國家卓越工程師學院用於教育培養卓越工程師的課程體系不能簡單沿用以往工程類碩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課程體系,必須按照卓越工程師培養目標和培養標準要求專門建設。
針對上述培養方案中提出的課程學習、工程實踐和科研訓練三個教育教學環節,卓越工程師培養的課程體系應該由相應的三個主要課程模組構成:理論課程模組、實踐課程模組、項目課程模組,即理論課程模組包括在課堂教學的各種理論性課程,實踐課程模組包括在企業現場及實驗室開展的各種工程實踐活動,項目課程模組包括學生參與的基於各種重大科研項目的科研訓練活動。這樣構成的課程體系既反映出高層次卓越工程人才培養的特徵,又體現了與本科層次卓越工程人才課程體系的主要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