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藥二級保護品種

國家中藥二級保護品種是1992年10月14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下發的國務院令第106號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中藥二級保護品種
  • 字號:第106號
  • 時間:1992年10月14日
  • 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法律依據,申報要求,

法律依據

在1992年10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06號發布,199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藥品種保護條例》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中藥品種,可以申請二級保護:

申報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中藥品種,可以申請二級保護:
(一)符合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品種或者已經解除一級保護的品種;
(二)對特定疾病有顯著療效的;
(三)從天然藥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質及特殊製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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