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國學一本通:道德經》之學被歷代學者稱為
玄學,是因為老子在他的一書中,為我們描繪了一個不可思議的“道”和多次以玄喻道,以玄冠德。可以說老子並非是以向人介紹一種未知物質作為目的,他是通過宣揚這種物質的特殊功用——能夠接收世間所有有生物和無生物的信息,並根據它的特有屬性給以反饋——以自然的力量給予獎勵或懲罰,把道作為一種類似神佛那樣的世界統馭者來警惕世人,從而達到規範世人之目的的。
《國學一本通:道德經》沒有西方古典哲學的那種邏輯的嚴密和語言的思辯;沒有同為東方古典哲學的佛學那種有如身臨其境的虛幻和浪漫;也不似同為國學經典的儒學那么現實實用和直截了當。它是以一種獨特的思維所做的獨特的哲學表達,它“大似不肖”。而至如今,歷史距老子已經二千五六百年,《國學一本通:道德經》之學卻赫然而顯,並且走出了國門,衝出了亞洲,走向了世界。
圖書目錄
上篇·道經
一章
二章
三章
四章
五章
六章
七章
八章
九章
十章
十一章
十二章
十三章
十四章
十五章
十六章
十七章
十八章
十九章
二十章
二十—章
二十二章
二十三章
二十四章
二十五章
二十六章
二十七章
二十八章
二十九章
三十章
三十—章
三十二章
下篇·德經
三十三章
三十四章
三十五章
三十六章
三十七章
三十八章
三十九章
四十章
四十一章
四十二章
四十三章
四十四章
四十五章
四十六章
四十七章
四十八章
四十九章
五十章
五十一章
五十二章
五十三章
五十四章
五十五章
五十六章
五十七章
五十八章
五十九章
六十章
六十一章
六十二章
六十三章
六十四章
六十五章
六十六章
六十七章
六十八章
古代文獻有關老子《道德經》的記載
《韓非子》中有關老子《道德經》的記載
《淮南子》中有關老子《道德經》的記載
作者簡介
作者:(春秋)老子 譯者:陳忠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老子生活在東周時代,生卒年不詳,楚國人。他做過東周的守藏室之史,也稱作柱下史。這個官是掌管東周的典籍文獻的。 《道德經》又稱《老子》,分為《道經》和《德經》兩部分。它並不是一本講品德修養的書,而是一部美妙的哲學詩篇。道,是講宇宙觀的;德,是講萬物和人的本性的。 老子以歷史的眼光總結了貴族政治興衰的規律,用哲學概括了保持政治權力、維護自身安泰的思維模式與行為準則。他那閃爍著辯證法光輝的智慧,直到今天依然令人驚愕和嘆服。
序言
老子是個謎,時至今日人們仍在猜測老子之為誰?中國人對有所存疑之古人古事向來都是十分認真的,一旦存疑就須有足夠的證據才能解疑。中國學術界又向來有一個傳統“例不十不立,例不十不破”,而且這些可資作為證據的“例”必須求之於信史,傳說是不算的。然而老子之為誰的存疑,正是疑之於信史。司馬遷老先生在中國的第一部信史《史記》中為老子立了一個三百餘字的小傳:
老子者,楚苦縣歷鄉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聃。周守藏室之史也。
孔子適周,將問禮於老子。老子日:“子所言者,其人與骨皆已朽矣,獨其言在耳。且君子得其時則駕,不得其時則蓬累而行。吾聞之,良賈深藏若虛,君子蠱德,容貌若愚。去子之驕氣與多欲,態色與淫志,是皆無益於子之身。吾所以告子,若是而已!”
老子修道德,其學以自隱無名為務。居周久之,見周之衰,乃遂去。至關,關令尹喜日:“子將隱矣,強為我著書。”於是老子乃著書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餘言而去,莫知其所終。
自孔子死之後百二十九年,而史記周太史儋見秦獻公日:“始秦與周合,合五百歲而離,離七十歲而霸王者出焉。”或日儋即老子,或日非也。世莫知其然否?蓋老子百有六十餘歲,或言二百餘歲,以其修道德而養壽也。老子隱君子也。
老子之子名宗,宗為魏將,封於段乾。宗子注,注子宮,宮玄孫假,假仕於漢孝文帝。
據此黃瑞雲先生曾提出如下疑問:孔子既問禮於老子,老子自當與孔子同時或略長,然苦縣屬陳國,陳於周敬王四十一年(前479年)才為楚所滅。孔子即卒於是年。老子怎么可能成為“楚”苦縣人?先秦典籍屢見“老子”、“老聃”而絕無李耳之名,老子安得又“姓李氏名耳”?春秋典籍中甚至沒有人姓李。……周安王二十六年(前176年)三家分晉乃有魏國,上距孔子之卒已一百零四年,與孔子同時或更長的老子的兒子怎么可能為魏將?漢文帝即位上距孔子之卒整三百年,老子的七代孫怎么可能仕於漢文帝呢?據此,黃先生認為:司馬遷老先生為老子立傳,也只不過是依據傳聞而已。也因而黃先生得出了他自己的結論:老子就是老子,亦即老聃,老子與孔子同時或略長;《道德經》一書是老子的著作,但其成書有一個口耳相傳的過程,因而摻入了一些戰國時代的辭彙甚至段落。黃先生之說是也。
《道德經》是為老子所著之書。老子之偉大在於《道德經》之偉大,《道德經》之偉大則在於它以短短五千言而讓後人以實在說不清有多少萬言的文字去詮釋它,而且永遠地言猶未盡。《道德經》沒有西方古典哲學的那種邏輯的嚴密和語言的思辯;沒有同為東方古典哲學的佛學那種有如身臨其境的虛幻和浪漫;也不似同為國學經典的儒學那么現實實用和直截了當。它是以一種獨特的思維所做的獨特的哲學表達,它“大似不肖”。因此,在老子生前和老子死後的相當歷史時期內,《道德經》都不如儒學和佛學那么彰顯。而至如今,歷史距老子已經二千五六百年,《道德經》之學卻赫然而顯,並且走出了國門,衝出了亞洲,走向了世界。
《道德經》之學被歷代學者稱為玄學。玄者,神秘之謂也。《道德經》之學之所以成為一鬥神秘的學問,是因為老子在他的《道德經》一書中,為我們描繪了一個不可思議的“道”和多次以玄喻道,以玄冠德。老子所講的道,與和他同時代的同為中國古代的其他哲學家不同,其他哲學家所講的道,是作為社會發展的一般規律而提出來的,也可以說在其他哲學家那裡,道是社會發展的一般規律的代稱。而老子所講的道是一種物質世界的未知物質的代稱。這種物質先於天地之前就已存在,而且天地萬物都是由它而產生出來的。我們姑且不論能夠產生天地萬物的物質是一種還是多種,反正天地萬物是由物質構成的。我們也姑且不管老子在當其時代科學技術遠還沒有達到可以實證物質的物理和化學反映的存在性,是如何得出這個結論的,但老子在天地萬物都是由物質產生的一點上,算是“蒙”對了。現在我們可以用現代人的眼光,用現代的科學成果去思考老子所講的道,儘管在我們的思考中,仍然無法確知老子所說的道究竟是個什麼樣的物質,但科學發展不斷帶給我們的數不清的驚異,使我們對老子的假說並不產生多少神秘之感。那么在古代呢?在十八世紀以前呢?那些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現代科學成果的學者們能不感到神秘嗎?其實老子在《道德經》一書中,把道作為概念,運用於行文之中,它的含意並不是一元的,在他概述道的本質特徵時,道的含意是一種物質世界中的未知物質,而更多之處道的含意則是道的理念。可以說老子作《道德經》並非是以向人介紹一種未知物質作為目的,他是通過宣揚這種物質的特殊功用——能夠接收世間所有有生物和無生物的信息,並根據它的特有屬性給以反饋——以自然的力量給予獎勵或懲罰,把道作為一種類似神佛那樣的世界統馭者來警惕世人,從而達到規範世人之目的的。這也可以說就是老子的道的理念。歷代解老諸家,多數人把《道德經》一書中所出現的道都詮釋為世界的本源,對這一點我一直不好接受。同樣對“玄”也是如此,在《道德經》一書中,玄的含意也不是一元的,它既有神秘的、高深莫測的含意,也有對事物的概括抽象之意。
《道德經》雖然偉大,但我仍以為它為某種特定歷史時期的偉大,是在所知範圍內的規範性之偉大,更是一種主觀願望性的偉大。《道德經》之學旨在宣化自然無為聽天由命,是以要求人們無欲、少智、守柔、退讓。在老子時代,內戰頻仍,戰爭的性質又無正義和非正義之分的歷史時期,確有消弭戰爭的重要意義,然而也只有在人們的視界只在中華一隅,不知尚有外族的規範性範圍內才有意義,而且也僅是主觀願望性之意義。如在外族入侵,強占我領土,奴役我人民之時,我們還能自然無為聽天由命嗎?我們還能無欲、少智、守柔、退讓嗎?對阿Q之屬的聽天由命守柔少智,魯迅先生曾怒其不爭,哀其不幸;對蔣介石之屬的對日一味退讓的不抵抗政策,我們呼其為國賊!也許老子在其歷史的局限之內,在對世界諸多疑難問題進行苦思冥想,實在找不到任何答案之時,萬般無奈之下把一切自然之變化都委之於道,而不像其他人那樣委之於神,而他對道的認定是一種惚兮恍、恍兮惚的無機物化的虛幻,而不是一種人格化的意識之虛幻,才是他的真正的偉大之處。於是我們現代人由老子之道聯想到了無線電波,由老子的自然無為聯想到了大工業所帶來的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於是我們驚詫:到現在我們還沒有發現那種可以接受所有有生命和無生命的東西所發出的信息,並作出反應的那種物化的虛幻,而老子在兩千五百多年前就發現了;在本世紀的前半葉我們還沒有意識到大工業將帶來對生態環境的破壞,而老子在兩千五百年前就預見到了。對於前者,我們還不能確切地證明老子的偉大發現,但科學始於幻想,說不定什麼時候人們就可以證明了;對於後者,我們是確確實實地正在感受著,老子真偉大。老子真是幸運的,不管他當時怎么想,不管他的道和自然無為是否作如是之思考,但他的理念與現代科學相碰了。然而相碰是一回事,偉大是另一回事,我們不能因為老子的偶然靈機一動,就將其神化,讓其背負那么沉重的歷史包袱,不管是褒揚還是貶抑,所以老子還是老子,是人不是神。
《道德經》到了公元前206-公元200年,又幸運地被奉為道教的經典,並引發了以呼吸吐納以求取長生的修道修仙的運動。它之所以會成為這個運動的精神支撐,亦由它的理念“大似不肖”所致。《道德經》還能引起人們多少聯想,可也實在使人沒法預料了。但作為道教的最高典籍整整影響了中國人麗千二百多年,以致使即使是儒家的忠實信徒在解老時也難免帶有道教的色彩,《道德經》被分為八十一章就是明證,這八十一章顯然是循著九九歸一的道教理念而來。只有清代的魏源才破此慣例而分《道德經》為六十八章,而我覺著這六十八章確保持了每章的相對完整性,而八十一章則未免支離,所以我取六十八章之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