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解決黑龍江省國營農場經濟困難問題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解決黑龍江省國營農場經濟困難問題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87年01月14日發布,自1987年01月14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解決黑龍江省國營農場經濟困難問題的批覆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87年01月14日
  • 實施日期:1987年01月14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農村農場財務管理
最近,國務院領導同志聽取了你省國營農場情況的匯報。經研究認為,你省國營農場是我國主要的墾區之一,已成為國家重要的商品糧和大豆出口基地,對國家建設貢獻很大。但是當前面臨的問題很多,確實需要解決。根據目前國家財政經濟狀況,只能採取分層次、分步驟解決的辦法,逐步卸掉包袱。按現行財政體制,中央財政只能給予適當補助。省政府除落實已定的措施外,在資金、政策等方面要積極給予扶持。省農場總局要進一步端正墾區工作的指導思想,大力發展多種經營,改變單一的經濟結構;採取有力措施,改善經營管理,減少行政支出;努力開闢財源,使墾區經濟逐步轉入良性循環。現對有關問題批覆如下:
一、國營農場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的二億二千萬元虧損掛賬,財政部除同意農場尚欠中央財政的六千萬元借款免予歸還外,剩餘的一億六千萬元,由財政部一九八六年一次性補貼四千萬元,其餘部分由省財政和企業負責解決。農場因自然災害等困難影響償還的貸款,可逾期不加息。
二、對一萬一千多名離休轉業的幹部和戰士需補貼的一千七百萬元,中央財政和省財政各承擔一半。“七五”期間,從一九八六年開始,財政部每年專項補助八百五十萬元;對十六個原勞改農場一萬多名落實政策退休人員的退休費、易地安置費以及養老院經費,財政部在“七五”期間(從一九八六年開始)每年補助六百萬元;一九八六年由財政部一次性補助安置費五百五十萬元。
三、為了緩解農場生產資金不足的問題,一九八六年由財政部一次性補助你省國營農場生產專項資金二千萬元。
四、墾區過去超開荒的投資欠帳以及今後計畫開荒三百萬畝的投資,可從國家用於開荒與改造低產田投資中分年度安排。今後幾年,農牧漁業部要從部掌握的基建投資中確定一定的數額,用於安排此項資金。
五、考慮到墾區能源、交通建設大部分自理的情況,向農場徵收的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可適當給予照顧,請省政府研究具體意見報國務院審批。
六、利用世界銀行貸款要嚴格審核,選準項目。對經濟效益好、具備償還能力的項目、先由省農場總局搞好可行性研究,再上報省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批。
七、對中央財政補助的各項資金必須加強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它用。
國務院
一九八七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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