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湖北省撤銷宜都縣設立枝城市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87年11月30日發布,自1987年11月3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87年11月30日
- 實施日期:1987年11月30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機關工作綜合規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七年九月二十一日《關於設立枝城市撤銷宜都縣的請示》收悉。同意撤銷宜都縣,設立枝城市(縣級),以原宜都縣的行政區域為枝城市的行政區域,市人民政府駐陸城鎮。
國務院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你省一九八七年九月二十一日《關於設立枝城市撤銷宜都縣的請示》收悉。同意撤銷宜都縣,設立枝城市(縣級),以原宜都縣的行政區域為枝城市的行政區域,市人民政府駐陸城鎮。
國務院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