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廣東省海口市升為地級市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廣東省海口市升為地級市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86年05月31日發布,自1986年05月3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86年05月31日
  • 實施日期:1986年05月31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機關工作綜合規定
  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九日《關於海口市升為地級市建制問題的請示》收悉。同意海口市升為地級市。
國務院
一九八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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