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鄭州航空口岸對外國籍飛機開放的批覆》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00年09月3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同意鄭州航空口岸對外國籍飛機開放的批覆
- 發文字號:國函〔2000〕111號
- 發布單位:國務院
- 成文日期:2000年09月30日
檔案全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申請鄭州航空口岸對外國籍飛機開放的請示》(豫政文〔1996〕218號)和《關於鄭元束疊州航空口岸對外國籍飛機開放的再請示》(豫政文〔1997〕180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鄭州航空朵霸墊迎口岸肯奔遷地對外國籍飛機開放。
二、有關航線問題,由民航總局按規定報批。
三、檢查檢驗工作凶阿蘭由鄭州航空口岸現有機構承擔,並相應增加人員編制20人,其中:匙全虹海關10人,編制由海關總署內部調劑解決,人員來源主要從大學畢業生、再陵凳軍隊轉業幹部和地方黨政機關現有人員中選調,不從社會上招收;邊檢10人,在中央已批准的“九五”公安增編總盤子內解決。
四、以上新增人員的辦公及生活用房建設所需資金和開辦費由地方政府解決。所需業務用儀器設備和交通工具由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解決。
五、鄭州航空口岸對外國籍飛機開放前,由海關總署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再對榆鑽外公布。
國 務 院
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