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安徽省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方案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安徽省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方案的批覆是國務院於2000年04月23日發布,自2000年04月23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00年04月23日
  • 實施日期:2000年04月23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稅收征管綜合規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請批准安徽省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方案的請示》(皖政秘〔2000〕68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中發〔2000〕7號)精神,原則同意你省上報的《安徽省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方案》。安徽是中央確定的全國以省為單位進行農村稅費改革的試點省,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積極穩妥地推進試點工作。要妥善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不斷總結試點經驗,注意研究解決試點中出現的問題,重大情況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確保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順利進行。
國務院
二000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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