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加快黃河三角洲開發問題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加快黃河三角洲開發問題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93年03月11日發布,自1993年03月1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加快黃河三角洲開發問題的批覆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3年03月11日
  • 實施日期:1993年03月11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區域經濟開發
你省《關於加速黃河三角洲開發的請示》(魯普發<1992>19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將東營市(不包括所轄縣)列入沿海經濟開放區,執行國務院關於沿海經濟開放區的有關優惠政策。
二、同意把黃河入海流路治理納入黃河治理整體規劃,建設投資應本著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多渠道籌集。具體問題請與國家計委進一步協商。
三、關於建立黃河三角洲開發基金、擴大有關稅費地方留成和國家組織發行黃河三角洲資源開發債券問題,目前暫不宜考慮。
國務院
一九九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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