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學科評議組成員

國務院學科評議組成員應在同行業中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有指導博士研究生的豐富經驗,並在教研工作中取得了顯著成績。學科評議組成員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遴選產生,每個評議組成員數一般為7—13人,每個評議組設召集人二至三名。國務院學位委員會中的有關專家分別為有關學科評議組的“當然成員”,人數不計入學科評議組成員數內。國務院學科評議組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領導下的專家組織,從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諮詢、研究、監督和審核工作。

其主要任務是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其暫行實施辦法;根據學科發展趨勢和國家發展要求,就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向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提供諮詢或提出建議;對新增、調整和撤銷學位授予單位及其學位授權學科進行評議,提出審核意見;對調整和修訂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的學科目錄進行研究,提出意見或建議;參加質量檢查和監督,對本學科領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的質量進行調查研究,向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就學位授予單位的學科建設、人才培養和學位授予等工作提供諮詢或提出建議;承擔國際交流中學位相互認可及評價等專項諮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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