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

國務院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

國務院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為加強對城市社區衛生工作的領導,積極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深入推進城市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逐步解決城鎮居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經國務院同意成立的機構。

2008年3月21日,經《國務院關於議事協調機構設定的通知》(國發〔2008〕13號)撤銷,工作由衛生部承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
  • 成立時間:2006年2月8日
  • 性質:行政機構
  • 機構隸屬:國務院
發展歷史,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發展歷史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200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對城市社區衛生工作的領導,積極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深入推進城市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逐步解決城鎮居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經國務院同意,成立國務院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負責對全國城市社區衛生工作的巨觀指導;研究制定促進城市社區衛生髮展的重大方針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城市社區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各地區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二、組成人員
組 長:吳 儀  國務院副總理
副組長:高 強  衛生部部長
徐紹史  國務院副秘書長
王 軍  財政部副部長
成 員:黃文平  中央編辦副主任
王春正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吳啟迪  教育部副部長
姜 力  民政部副部長
王曉初  人事部副部長
王東進  勞動保障部副部長
仇保興  建設部副部長
蔣作君  衛生部副部長
江 帆  人口計生委副主任
惠魯生  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吳 剛  中醫藥局副局長
三、工作機構及其職責
設立國務院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衛生部,辦公室主任由衛生部副部長蔣作君兼任。
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提出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政策和措施的建議;督查落實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小組人員調整由各成員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報領導小組組長審定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
二○○六年二月八日
2008年3月21日,經《國務院關於議事協調機構設定的通知》(國發〔2008〕13號)撤銷,工作由衛生部承擔。

主要職責

負責對全國城市社區衛生工作的巨觀指導;研究制定促進城市社區衛生髮展的重大方針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城市社區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各地區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內設機構

國務院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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