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海軍、空軍一九八九年招收飛行學員問題的通知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海軍、空軍一九八九年招收飛行學員問題的通知

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同意一九八九年海軍招收一百名飛行學員,空軍招收九百八十名飛行學員(其中招收女飛行學員三十五名),所以發布關於《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海軍、空軍一九八九年招收飛行學員問題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海軍、空軍一九八九年招收飛行學員問題的通知
  • 發文機關:國務院、中央軍委
  • 發文字號:國發〔1989〕36號
  • 成文日期:1989年04月27日
  • 發布日期:2011年03月25日
檔案背景,檔案全文,

檔案背景

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同意一九八九年海軍招收一百名飛行學員,空軍招收九百八十名飛行學員(其中招收女飛行學員三十五名)。

檔案全文

國家教委、公安部、財政部、人事部、勞動部、衛生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海軍、空軍:
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同意一九八九年海軍招收一百名飛行學員,空軍招收九百八十名飛行學員(其中招收女飛行學員三十五名)。
海、空軍招收飛行學員工作,經過兩年的改革試點,是成功的。從一九八九年開始按新的辦法執行,即:招收飛行學員的工作,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計畫,每年由國家教委、公安部、總政治部統一部署,分別由海、空軍組織實施,報國務院、中央軍委備案。招收飛行學員經費由財政部解決。地方承擔招收飛行學員任務的單位要積極予以協助。
望加強對招收飛行員工作的領導,認真組織實施,注意總結經驗,保質保量完成招收飛行學員的任務。
國 務 院
中 央 軍 委
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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