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鎮縣文化和旅遊局

固鎮縣文化和旅遊局

固鎮縣文化和旅遊局,是固鎮縣文化廣電旅遊新聞出版局更名而成,為固鎮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鎮縣文化和旅遊局
  • 所屬部門:固鎮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固鎮縣
  • 現任領導:王中華(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和宣傳工作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國家文化文物、旅遊、廣電、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髮展政策措施、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訂有關政策措施,起草有關地方政策制度草案。
(二)統籌規劃文化文物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廣電事業、新聞出版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廣電和新聞出版體制機制改革。犁整地
(三)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固鎮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旅遊產業、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領域產業對外合作和國內外市場推廣,制定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殼愉,推進公共文化臭己淚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縣性跨區域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等市場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綜合管理文物、博物館事業,負責文物保護、搶救、考古發掘、鑑定和利用等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文物市場。
(十二)負責對全縣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等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推進全縣雅套懂霸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碑熱檔網際網路三網融合。負責管理全縣電影行政事務。組織推進廣播電視電影領域的公共服務。組織實施廣播電視電影重大工程及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扶持農村和貧困地區廣播電視電影建設和發展。
(十三)擬訂全縣新聞出版業管理政策並督促落實,管理新聞出版行政事務,組織協調有關行政審批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協調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監督管理出版物內容和質量,監督管理旬少碑頁印刷業,管理著作權,管理出版物進出口等;負責非法出版物的審讀鑑定工作;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在縣“掃黃打非”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掃黃打非”工作;協助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管理髮放記者證。組織推進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服務。
(十四)指導、管理文化文物、旅遊和廣播電視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文物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文化旅遊教育培訓工作發展規劃;負責全縣文化旅遊人才嫌禁請培訓,指導文化旅遊教育,企業文化科研成果的鑑定、評獎、推廣及管理;編制文化旅遊專業隊伍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貫徹執行國家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負責旅遊從業人員技術等級及崗位培訓考核工作。
(十五)履行文化文物、旅遊、廣電、新聞出版行業安全監管職責,在行業規劃、產業政策、行政許可等方面加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縣旅遊生產經營單位和景點的安全監管。承擔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王中華
(十五)履行文化文物、旅遊、廣電、新聞出版行業安全監管職責,在行業規劃、產業政策、行政許可等方面加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縣旅遊生產經營單位和景點的安全監管。承擔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王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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