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報表制度

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報表制度是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的表格形式和指標項目,按一定的時間和程式,自下而上地向上級和國家報送統計資料的一種報告制度。報表制度具有全面的經常的統計觀察的特點,是蒐集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資料的基本組織形式。制定報表制度,包括報表指標內容和體系的確定,報表表式的設計,規定報表實施範圍,報送程式和報送日期,以及制訂報表管理辦法等等。為了保證報表的貫徹執行,還必須具備各種分類標準,價格依據,計量單位,計算方法以及必要的編制說明等等。制訂報表制度是一項科學性組織性很強的工作。

(一)為了解全國固定資產投資完成情況,為各級政府制定政策和進行巨觀管理提供依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規定,特制定本報表制度。
(二)本報表制度屬於國家統計調查。調查內容包括地方政府和業務主管部門共同的基本的需要。地方、部門特殊需要的統計資料應通過地方統計調查和部門統計調查收集,並儘量避免與國家統計調查相重複。
(三)本報表制度統計的內容包括城鎮建設項目投資、農村非農戶建設項目投資和國防、人防建設項目投資。
(四)本報表制度按報告期別分為年報制度和月報制度。
(五)本報表制度實行全國統一的統計分類標準和統一編碼,各固定資產投資單位、各級統計部門和各級業務主管部門必須嚴格貫徹執行。
(六)本制度由國家統計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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