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優先股是指股份公司發行的、可在一定時期內按約定的條件贖回的優先股。如按面值加一定百分比的補償贖回。一般情況下,這種優先股是在股份公司急需資金或降低籌集資本的成本時採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回收優先股
- 外文名:Recycling Preference
- 學科:金融學
方法,參考文獻,
方法
目前股份公司發行的優先股票,大多都附有贖回條款。贖回就是以優先股票價格加一定百分比的價格重新收回。
在市場利率下降時,發行公司經常行使贖回條款,並通過發行新的、利率較低的優先股票來贖回原來發行的股票,藉以節省股息支出。具體贖回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溢價”贖回法,即公司以高於優先股面額的價格收回優先股,這部分高出的價格稱為“溢價”;另一種是“償債基金規定”法,公司從其收入中提出一部分款項創設專項基金,以司贖回優先股之職。
除此之外,股票“轉換”也是收回優先股的一種方法,只是這種方法不是由發行公司而是由股東自行決定。因有些優先股在發行時明確了“轉換特權”,即股東有權按事先的協定價格或比率,將其優先股轉換成普通股。這也就間接完成了優先股贖回的過程。
參考文獻
1 姜金勝編著.證券投資學.上海大學出版社,1998年06月第1版.
2 張海明.走向市場通俗問答.湖北少年兒童出版社,1996年03月第1版.